2025年法令:企业付款超 500 万越南盾需使用无现金支付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 起,凡企业付款并开具金额 500 万越南盾及以上(含增值税)的发票,必须采用无现金支付方式。这项重要规定已纳入《增值税法(修订)》执行细则,并已正式生效。本文将为您详解新规内容、不遵从的潜在风险,以及企业应如何准备以维护税收权益。
企业付款新规
由建议变为强制,自 2025 年 7 月起,若企业希望进行进项税抵扣并将支付计入合理成本用于企业所得税结算,凡金额 500 万越南盾及以上的交易,必须具备无现金支付凭证。
适用金额门槛:500 万越南盾起
门槛指发票总额(含增值税),即使税前仅约 460 万,若加 VAT 达 500 万,也适用该规定。企业需关注总付款金额,而不仅是税前金额。
合规无现金支付方式
包括以下合法方式:
银行转账
ATM 或信用卡支付
电子钱包支付
银行委托代收或授权付款
其他合法电子支付渠道
相关凭证需注明合作伙伴、银行账户与发票信息一致,以备税务审查。
若超 500 万的交易以现金支付,则相关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能计入可抵扣企业所得税成本,造成不小损失。
企业应如何准备?
落实新规不仅改变付款方式,还牵涉会计流程、资料存档、员工培训及合作方协作。
内部流程审查
建议全面梳理采购、付款流程,确保支付审批与凭证存档符合法规要求;并明确支付权限分工。
检查会计或 ERP 系统是否支持支付凭证与发票的存储和匹配;如不支持,应及时升级。
更新会计系统及通知供应商
会计部门需掌握新规细节,企业应提前通知供应商,明确500万及以上交易只接受无现金支付渠道,有助双方对接,避免误解。
大型企业常在合同中加入支付条款,建议中小型企业借鉴以防纠纷。
员工培训
采购、会计及财务分析等相关人员应熟悉新规要求。会计人员要掌握凭证的开具、储存与提取;采购人员需审查支付条件后再签订合同。
定期内部培训可确保持续合规,即使人员或法规调整亦能稳健应对。
适用新规的利与弊
无现金支付不仅满足法律要求,还带来切实好处。
优势
提升交易透明度
确保进项税抵扣合规
降低税务审查风险
促进现金流管理与会计凭证数字化
不遵从的风险
丧失进项税抵扣权利
付款无法计入合理成本
被税务稽查处罚或调整风险增加
案例示范:
某贸易公司以现金支付 5000 万盾购货。税务结算时,近 500 万盾进项税无法抵扣,而且 5000 万盾成本亦不可抵扣,导致企业所得税暴增。一次失误即酿成严重财务损失。
结语
规定强制非现金支付 500 万盾及以上交易,是透明、打击税务欺诈的重要举措。企业必须迅速调整以保障税收利益。这也是推动财务流程数码化、构建现代化合规体系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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