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因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纠纷
1. 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概述
当劳动者在履行工作过程中造成资产、工具、设备的损坏,或违反约定(如商业秘密、培训承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时,雇主与劳动者之间会产生损害赔偿问题。所谓劳动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双方对赔偿的程度、方式与期限无法达成一致。
在展开细节之前需注意: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既涉及劳动法问题,也可能涉及民事(非合同)赔偿责任(如有请求)。
1.1. 主要法律依据
依据《2019 年劳动法》第 129 条,劳动者因损坏工具、设备或实施其他行为致使雇主财产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劳动者遗失交付其保管的财产或超定额消耗物资,应根据市场价格或劳动规章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若存在责任合同,则按合同约定承担。
若损害系劳动者在执行被指派任务时造成,根据《2015 年民法典》的规定,雇主可能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有过错的劳动者追偿。
关于非合同损害赔偿之诉的诉讼时效为 3 年(《2015 年民法典》第 588 条)。
在劳动法领域,第 145/2020/NĐ-CP 号法令对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损害赔偿处理程序作出了详细指导。
1.2. 适用的限制与条件
若为轻微过失、非严重情形,且损失价值不超过劳动者所在地区最低工资 10 个月标准,则最高赔偿额为 3 个月工资,可按月从工资中扣除。
用于赔偿的工资扣除额不得超过实际到手工资的 30%(扣除法定保险、个人所得税后)。
若损失超过上述标准(属严重情形),则应依据劳动规章、责任合同或双方具体书面协议确定赔偿。
例外情况:若损失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疫情、火灾)而发生,且企业已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则劳动者在该等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结合劳动者的个人情况、经济能力、过错程度(故意或过失)以及实际损失程度,综合确定或调整赔偿数额。
2. 劳动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与解决程序
当企业与劳动者就损害赔偿发生纠纷时,严格遵循程序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关重要,有助于有效解决并降低风险。
2.1. 内部程序与初步处理
书面说明要求:一经发现造成损失的行为,雇主应要求劳动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赔偿处理会议:会议召开前至少 5 个工作日,企业应通知劳动者及相关方(如有价格评估人员),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被处理人员姓名及其造成损害的行为等。
作出赔偿处理决定:会议后,雇主就损失程度、原因、赔偿期限与方式作出决定,并向与会各方送达该决定。
工资扣除或依约支付:如赔偿金额符合法定限额(例如 ≤ 3 个月工资),可按月扣除;否则,劳动者应依约支付,或可能被诉至法院。
2.2. 协商不成时的争议解决
一般而言,个人劳动争议在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之前须先行劳动调解;但赔偿、终止劳动合同时的补偿/津贴等争议不属于强制调解范围。
法院对劳动损害赔偿纠纷具有管辖权(无论是否需要调解或调解不成)。
提起诉讼时应注意时效:依劳动法,个人劳动争议申请调解的期限为自权利或利益受侵害之日起 6 个月。
若案件涉及民事(非合同)责任,民事诉讼时效为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3 年(《民法典》第 588 条)。
3. 面对赔偿纠纷的重点提示
3.1. 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
实际损失:最核心因素,包括受损财产价值、修复费用与更换成本。
劳动者的过错:如属故意,雇主可主张更高的赔偿。
经济与个人情况:如劳动者经济困难,法院可能酌情减轻赔偿。
合同性承诺:劳动合同或责任合同中明确的赔偿条件,可作为主张依据。
3.2. 风险与预防策略
程序瑕疵(如未通知劳动者、未召开处理会议、未送达决定)会削弱或丧失主张依据。
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应明确关于财产责任、保密、培训承诺等条款,避免因依据不足而在纠纷中被驳回诉求。
证据保存(记录、照片、发票、评估报告、劳动者书面说明)对诉讼成败至关重要。
诉讼策略:起诉时应明确法律依据(劳动法或民法),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并以充分证据证明损失、过错与请求的合理性。
4. 结论
在越南,因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纠纷在企业中较为常见。明确法律依据、建立透明的内部处理程序,并在劳动合同或责任合同中对赔偿责任作出具体约定,是减少纠纷的有效方式。
一旦发生争议,在时效内提起请求、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并以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损失与过错,是保护雇主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关键步骤。
联系 DEDICA 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 DEDICA 律师事务所服务热线:(+84) 39 969 0012(支持 WhatsApp、WeChat、Zalo)
🏢 总部地址:胡志明市春和坊武文坦街144号(胡志明市第三郡武氏六坊武文坦街144号)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 – 18:00)
📬 欢迎立即联系DEDICA律所,享受首次免费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