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的离婚以及与银行相关的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分割
当夫妻走到离婚且仍有银行共同负债时,许多企业主与个人都会疑惑:是否必须清偿全部债务才能离婚?由谁承担还款责任?越南法律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的分割?本文将帮助您更清晰地理解在越南离婚与与银行相关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分配的规定,从而作出正确的法律判断。
1. 需要理解的问题:概念、风险以及与银行产生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因
1.1. 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与银行贷款的概念
根据《2014年婚姻与家庭法》(下称“2014年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存在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具体包括:
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因劳动、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由一方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收益;共同受赠、共同继承的财产等。
共同债务:依据2014年婚姻法第37条,系因以下情形产生的义务:“由夫妻共同协商设立的交易所产生的义务;为满足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而由一方产生的义务;因占有/使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义务;为维持、发展共同财产而使用一方个人财产所产生的义务”。
若在婚姻期间,一方(或双方)为家庭共同目的(如购房、修缮、共同经营等)向银行借款,该笔贷款通常被视为共同债务。
相反,如贷款仅由一方办理,既非出于共同目的,亦未经配偶同意或协商,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1.2. 在尚有银行共同债务的情况下离婚的风险
当夫妻决定离婚但仍负有银行共同贷款时,可能面临以下主要风险:
即便想离婚,共同债务仍会继续存在,银行有权向双方或被认定负有责任的一方主张清偿。依据2014年婚姻法第60条:“离婚后,夫妻对第三人的财产权与义务仍然有效,除非夫妻与第三人另有约定。”
若未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明确约定还款责任,另一方可能被银行或出借人追索代偿,从而影响个人财务、信用声誉,甚至削弱今后融资能力。
在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此前未作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可能在不知情或未参与的情况下,被“捆绑”承担对外债务。
如共同财产已设定银行抵押且尚未分割或清偿贷款,离婚时易引发复杂争议;银行可行使抵押权,导致登记在任一方名下的财产被处置用于还债。
2. 法律视角下的实务解决方案——离婚时如何处理与银行相关的共同债务
2.1. 离婚前:书面约定,明确还款义务与相关财产
在准备离婚且存在银行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建议:
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对银行共同债务的承担:由谁偿还、金额比例、时间节点与资金来源等。此举可减少离婚后的纠纷,并在诉讼中作为证据。
核实该贷款是否用于家庭基本或共同需要。用于家庭或共同目的的贷款一般推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参与或约定具体承担。
核查贷款担保物是否为共同或个人财产。如以共同财产设定抵押,须注意银行可能在离婚前或离婚后提起诉讼或处置抵押物。
如约定将未来财产或收入归属于一方,应明确写入并办理公证及登记(不动产须变更登记)以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共同责任。
2.2. 离婚过程中:由法院裁判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的承担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希望取得更具权威的法律文书,可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财产与债务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任一方均可请求法院确定共同债务的承担。银行或信贷机构可作为与案由相关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院将综合考量债务的来源、用途、形成时间及是否经双方同意,进而认定属于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
即便离婚完成,除非与银行另行达成协议或判决明确变更,共同债务对双方仍具约束力,银行可向双方主张清偿。
如判决/调解书明确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还款责任,或已与银行达成相应协议,另一方可据此免于承担;否则,双方仍可能被共同追偿。
2.3. 实务提示:在存在银行共同债务时如何降低风险
全面核查贷款信息:合同签订时间、是否为共同借款人、贷款用途、抵押物权属(共同或个人)。
如有离婚计划,宜尽早与银行沟通:争取将债务转由一方承担或在离婚前提前清偿可行部分。
对含有夫妻共同签字的贷款或抵押合同应谨慎签署;离婚后,若仍为共同签字人,通常仍负连带责任。
在财产分割时,应在书面协议或法院文书中明确还款条款(如:“A女士负责清偿与Y银行之X号贷款全部本息”)。
若发现对方隐匿或私自举债且用于个人目的而非家庭共同需要,须审查其是否构成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
妥善保存所有资料:贷款合同、财产与债务分割协议、法院裁判文书,以备银行或第三方主张时提供依据。
3. 结论
离婚及与银行相关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分割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法律问题,既需要当事人之间的充分协商与证据准备,也需要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清晰把握。
如您与配偶存在银行共同负债,应当:
明确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在离婚判决/调解中请求法院明确债务与财产分担;
及时与银行沟通,厘清还款责任,协商结清或在离婚后调整债务承担方式。
及早、规范地处理上述问题,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并在离婚前后维护您的财务稳定与合法权益。
联系 DEDICA 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 DEDICA 律师事务所服务热线:(+84) 39 969 0012(支持 WhatsApp、WeChat、Zalo)
🏢 总部地址:胡志明市春和坊武文坦街144号(胡志明市第三郡武氏六坊武文坦街144号)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 – 18:00)
📬 欢迎立即联系DEDICA律所,享受首次免费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