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与外籍人士离婚的程序
一、概念与审判管辖权
具有涉外因素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越南侨民,或婚姻财产涉及境外。
如果外籍一方在越南居住/定居 → 由其居住或临时居住地的郡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如果外籍一方居住在国外,越南籍一方居住在越南 → 由越南籍一方居住或临时居住地的省级人民法院受理。
若是边境地区居民,依照《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35条、第37条的规定,可能由郡级法院审理。
二、基本离婚程序步骤
A. 准备文件材料
需准备以下文件:
离婚申请书或共同离婚确认申请书(法院标准表格)。
结婚证(原件或副本;若在国外登记结婚,须进行领事认证并在司法厅做结婚登记备案)。
双方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护照(经认证的复印件)。
户口簿或居住证明(经认证的复印件)。
子女出生证明(如有)。
共有财产的相关文件(经认证的复印件)。
证明一方在国外的材料:护照、居住证明、地址等。
注意: 如果是在国外登记结婚,必须在越南进行结婚登记备案后,方可提交离婚申请。
B. 提交文件与法院立案
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见第一部分)提交完整材料。
法院将在7–1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若合格,将通知申请人缴纳案件受理费。
费用说明: 若无财产争议,案件费为300,000越南盾;若有争议,则按争议财产价值计算。
C. 调解与庭审
法院将组织调解(虽然法律未强制要求在街道/乡级调解,但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仍会进行)。
若调解失败或为单方面离婚请求,法院将启动一审程序并开庭审理。
办理时长:
协议离婚:约3–4个月;
单方面离婚:初审约4–6个月,若上诉则再延3–4个月。
三、特殊情况:一方缺席
若外籍一方无法出庭:
可提交缺席审理申请书,并附上有关资产、子女安排的声明,需经公证或在越南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法院将启动司法委托程序,通过外交渠道或对方国家法院通知对方,依据12/2016号通告进行。
起诉方需预付委托费用、翻译费、公证费、邮寄费等相关费用。
四、诉讼费用与相关支出
预缴案件受理费: 无财产争议为300,000越南盾;有争议则按财产价值计算。
附加费用包括: 司法委托费、翻译费、领事认证费、公证费等。
五、离婚后的影响:居留卡、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处理
外籍一方将在离婚后失去依据配偶身份办理的居留卡(TT签证)。
关于子女抚养、赡养费与财产分配:若双方无异议将依协议处理;如涉境外财产,将适用该国法律。
六、顺利办理离婚的实用建议
若为国外结婚,请先在越南进行婚姻登记备案。
准备双语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符合公证/认证要求。
准确确认法院管辖,避免误投文件。
若外籍一方不回国,需准备缺席申请及司法委托材料。
预留好案件受理费、翻译费、公证费、司法委托相关费用。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涉外婚姻律师,以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越南与外籍人士离婚,通常涉及:基础材料 + 国际认证程序(如需)+ 司法委托与费用。协议离婚较快(约3–4个月),单方面离婚则复杂且耗时更长(4–6个月,或更久)。为避免程序错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合适的办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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