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合同中设备相关纠纷的法律经验

在执行建设合同时,因设备变更、技术参数或材料来源不同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这些看似微小的变化如果没有明确协议和及时处理,很容易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此类问题,并提出实际建议,帮助企业主动防范法律风险。

设备变更中的法律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设备类型、技术参数及原产地的条款。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可能因成本、进度或实际情况而提议更换设备。但关键在于:并非所有更换都被法律接受。

设备变更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建筑法》第113条与第138条规定,承包商须对其提供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和准确性负责。若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变更,则承包商应承担全部法律和财务责任。

此外,许多标准建设合同的第11.2条也明确规定:若设备或材料与合同不符,相关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因此,如需重新对设备进行估价,相关费用可能由承包商支付,取决于过错程度及合同双方约定。

遇到设备变更时应如何处理?

首先必须签署一份详细书面协议,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替代设备、对进度和质量的影响及如何处理新增费用(特别是估价费用)。该文件必须由投资方与承包商共同签署,以避免未来发生争议。

若无书面协议,任何费用支出都可能被视为单方面决定,缺乏法律效力。

如何避免因设备估价费用而产生纠纷?

不少企业陷入“花钱却索赔无门”的境地,原因在于缺乏法律依据。为避免此类情况,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分摊费用的法律依据

《商法》和《民法典》都规定了合同义务及损害赔偿权利。如估价费用因承包商过错(如提供错误设备)产生,投资方可依法要求其赔偿。

但法院支持索赔的前提是提供如下证据:

  • 设备变更由承包商实施;

  • 双方对估价流程有协议;

  • 有支付费用的凭证;

  • 有书面催款记录,且承包商未履行付款。

严格遵守起诉时效

根据《商法》第319条,商事纠纷的起诉时效为2年。即便证据充分,若超时起诉,法院仍可因程序原因驳回。因此企业在发现对方违约后,应立即发出书面催告,并准备诉讼材料。

遵守估价机构选择程序

若需更换估价单位(如从公司A更换为公司B),应重新征得承包商书面同意。擅自变更且未通知对方,可能导致费用索赔缺乏法律依据,争议时被法院否决。

不可完全依赖“善意”

合同关系中,即使是善意达成的协议,也应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法院仅以明确证据为裁决依据,口头协议或默认理解难以被采纳。

法律建议:预防胜于处理

建筑合同纠纷具有高度专业性,企业应注意:

  • 签约前详细审查合同特别是设备相关条款;

  • 所有沟通均应留有书面记录;

  • 妥善保管费用相关发票及文件;

  • 出现违约苗头即应咨询律师,采取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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