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如何在另一方不合作或失踪的情况下单方面离婚
当婚姻破裂而另一方故意回避、不签署离婚协议,甚至失踪时,您仍有权在越南申请单方面离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完成法定程序。
一、法律依据与单方面离婚权利
《2014年婚姻与家庭法》第51条明确规定:“离婚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您完全可以在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离婚。
第56条规定,只要“婚姻无法维持、目的无法实现”,就可以提出单方面离婚,无需证明特定过错(如通奸或暴力),除非有特殊情况(例如,妻子怀孕或抚养不满12个月的孩子,丈夫不能单方面离婚,除非妻子同意)。
特殊情况——失踪或长期缺席:
如果对方失踪或被法院宣布失踪,单方面离婚将更为顺利——法院可在无额外证据的情况下予以处理。
二、最新单方面离婚程序
步骤1:准备资料
根据01/2017/NQ‑HĐTP号决议,填写23-DS表格的离婚起诉书。如果没有模板,也可手写或打印,内容需符合指导要求。
所需材料包括: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明、相关证据(财产、收入、抚养子女、证明失踪的材料等)。
步骤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资料
如果对方仍在越南居住:向其居住或工作的县级人民法院提交资料。
如果涉及国外因素(如对方在国外或有海外财产):向省级人民法院提交。
步骤3:预缴诉讼费
法院受理申请后7天内,将出具预缴费用通知(约400,000越南盾)。
步骤4:强制调解
法院将在30–60天内安排调解,但如您不愿参与,可请求跳过此阶段以加快程序。
步骤5:开庭审理
若被告在两次合法传唤下均未出席,法院将缺席审理。
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将作出判决。整个流程一般需4–6个月,如涉及财产或复杂法律问题可能更长。
三、处理不合作或失踪情况
3.1 不签字但未失踪的情况
您仍可申请离婚,法院将传唤调解,若对方不出席,法院可依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缺席审理。
3.2 失踪或长期缺席
如对方失踪或被法院宣布失踪,这是单方面离婚的有效依据。您可先申请法院宣告失踪,再继续办理离婚手续。
四、不合作时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
共同财产: 根据《2014年婚姻与家庭法》第59条,法院将依据双方贡献与实际情况分配,即使对方不配合也可处理。
子女抚养权: 法院将依据“以儿童最大利益为重”原则,评估抚养条件、9岁以上子女意愿及双方能力。
五、时间安排、费用及注意事项
预计时间:
调解:30–60天(如请求直接审理可省略)。
审理:约1–2个月。
总时长:4–6个月(如无复杂因素),涉及争议或外国元素则可能更长。
初步费用:
法院费用:约400,000–500,000越南盾
文件公证费:约200,000–500,000越南盾
维权注意事项:
及早收集证据:如财产证明、过错行为、失踪证明等。
准备法律依据:引用《婚姻与家庭法》第51、56、59条与《民事诉讼法》第227条。
明确提出:关于子女、抚养费、财产的要求,以避免后续纠纷。
六、实际经验与友好建议
真实案例:
本律师事务所协助客户A在配偶失踪2年后成功办理单方面离婚。我们首先收集证据,包括最后居住地记录、共同贷款文件。法院受理后通知调解,对方未出席——视为合法程序。法院缺席审理并判决离婚,A不仅获得抚养权,财产也被合理分割,抚养费问题处理清晰。
专家建议:
若担忧信息泄露,可提交暂缓调解申请;
若对方有回归迹象,仍应保留全部证据以维护法律优势;
如涉及外国因素或海外财产,应寻求专业律师协助,确保不遗漏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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