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绝对可以!2014年婚姻家庭法允许越南人提出要求在越南离婚即使丈夫在国外,如果他们不再有共同的永久居住地。在这种情况下,越南法院仍然有权根据越南法律解决离婚问题。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孩子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
即使您的丈夫在韩国,您也可以通过申请提出无争议离婚缺席审判或授权越南律师。
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仍可向其居住地越南的省法院提出单方面申请。
家庭暴力、严重侵犯夫妻权利和义务等情形,将由法院根据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审理。
根据 2015 年《民事诉讼法》,省法院越南有权解决涉及涉外因素的离婚,包括丈夫是外国人或居住在国外的案件。
根据法院表格经双方同意或单方面申请离婚。
结婚证书(原件或摘录)。
双方身份证/CCCD/护照、户口本复印件。
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有)。
证明共同资产的文件(如果存在财产纠纷)。
证明丈夫在韩国的文件(护照、签证、居住证等)、领事认证及公证翻译成越南语。
应用缺席审判越南驻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确认。
如需授权,需提供有效的授权文件(国外出具的需领事认证)。
离婚申请(同意或单方)。
结婚证(如果在韩国大使馆登记,需要先在越南备案)。
双方身份证/CCCD和护照。
丈夫在越南的居留证件(签证、临时居留卡...)。
出生证明(如果有)。
共同资产的证据(如果有)。
准备完整的文件根据上述规定。
提交申请在配偶在越南居住的省级人民法院(如果目前不在越南,则丈夫在出国前居住的地方)。
法院受理7-15 天内。
调和强制:持续约 30-60 天;如果成功,调解将被暂停;如果没有,将进行审判。
作出裁决或作出决定离婚:
同意:作出承认的决定。
单方:审理并作出离婚判决书,内容涉及子女、财产等。
任何来自外国的文件都必须领事认证和公证翻译成越南语。
通过公路提交申请邮费保证或者授权律师如果您不能直接去法院。
对于韩国丈夫来说,如果离境手续有效,不需要返回越南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丈夫在韩国时越南离婚已完成可行的。
可以关注双方同意或单方面形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越南省法院即使丈夫不在场,也有权处理。
精心准备文件、确保领事认证、及时授权是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热线:(+84) 39 969 0012(通过 WhatsApp、微信和 Zalo 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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