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发布第 174/2025/ND-CP 号法令 –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增值税降低 2% [/caption]经过一段时间的咨询和最终确定,政府已正式颁布第174/2025/ND-CP号法令2025年6月30日政策规定增值税 (VAT) 降低 2%根据国民议会第 204/2025/QH15 号决议。该法令自即日起施行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同步应用于进口、生产、加工、贸易各个阶段。
该法令明确规定:
营业机构相应计算增值税扣除方法将被应用税率8%而不是 10%。
个人、经营户依此计算收入的直接法(百分比)好的百分比减少 20%计算增值税。
减税政策适用于大多数税率为 10% 的商品和服务,以下组除外:
电信、金融、银行、保险、证券;
房地产业务;
矿产品(煤炭除外)、金属;
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商品和服务(汽油除外)。
具体名单见附录一和二附于该法令。
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明确注明税率“8%”,税金总额已减少。
对于按收入百分比开展业务的家庭和个人,必须注意“根据第 204/2025/QH15 号决议降低 20% 的增值税计算税率”。
减税从 10% 降至 8% [/caption]此次减税政策继续与前期一样有效,其目标是:
刺激国内消费,降低人们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业务支持降低投入成本,提高竞争力;
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生产经营,为GDP增长做出贡献。
预期的,增值税减免 2%,为期 18 个月未来预算收入将减少120万亿越南盾,但预计通过生产和消费的增长得到补偿。
检查您的商品和服务清单是否属于减税范围(参照附录一、二)。
调整发票软件,准备适当的纳税申报表。
更新会计部门、内部财务遵守规定。
准备适当的文件和文件,避免税务机关检查时出现错误。
请参阅此处第 174/2025/ND-CP 号法令点击查看官方PDF文件
德迪卡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支持:
各行业增值税新政策适用咨询;
发票-文件-合同调整说明;
出现问题时,代表会与税务机关合作。
热线:(+84) 39 969 0012(通过 WhatsApp、微信和 Zalo 提供支持)
总公司:市第三区武氏秀区武文新街 144 号胡志明市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8:30 – 18:00)
立即联系我们,获得我们专业律师团队的免费初步咨询!

选择平台以查看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