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能否在越南设立100%控股广告公司?

08/12/2025

目录

一、核心问题先给结论

很多中国投资者在咨询时都会直接问:

中国公司是否可以在越南设立 100% 控股的广告公司?

结论非常明确:截至目前,根据越南现行法律及其国际承诺——❌ 不可以。

换句话说,中资企业不能在越南合法设立 100% 外资控股的广告公司。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广告企业无法进入越南广告市场,而是必须采用符合法律要求的结构。

下面我们从法律依据、政策背景及“可行的替代方案”三方面,为您系统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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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越南不允许 100% 外资广告公司?

1. 广告服务属于“有条件市场准入行业”

在越南法律体系中,并非所有行业都允许外资 100% 控股。
广告服务(Advertising Services – CPC 871) 被明确列为:

对外商投资有条件限制的服务行业

这一点并非越南单方面规定,而是源自以下多层法律与国际承诺体系:

2. 主要法律与政策依据

(1)《越南广告法》(Law on Advertising)

法律明确规定:

  • 外国组织、个人在越南从事广告业务,

  • 必须以与越南广告企业合作的形式进行;

  • 不允许外国主体单独、完全控制广告经营活动。

(2)《投资法 2020》《企业法 2020》

  • 虽然两部法律原则上允许外资设立企业;

  • 但同时强调:

    外商投资必须符合 越南法律 + 国际条约中的行业准入条件。

广告行业正是被例外限制的行业之一。

(3)越南 WTO / CPTPP / EVFTA 承诺表

在服务贸易开放承诺中,越南对广告服务明确保留以下限制:

  • ❌ 不开放 100% 外资控股;

  • ✅ 仅允许通过:

    • 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或

    • BCC(Business Cooperation Contract,合作经营合同)方式进入市场。

👉 这一点是所有外资(不论中国、欧美或亚洲)一视同仁的限制。

三、常见误解:为什么有些人“看起来”在做?

很多中国投资者会疑惑:

“我看到市场上有人说,已经在越南做广告了,而且好像是中国公司?”

这里需要澄清一个非常重要的点:

⚠️ “在越南做广告” ≠ “在越南合法设立 100% 外资广告公司”

现实中常见几种“灰色或误判场景”:

  1. 通过越南公司代运营 / 挂靠

    • 实际业务在中国团队;

    • 合同、开票、对外主体是越南公司。

  2. 使用名义越南股东或代持结构

    • 表面股权符合要求;

    • 实质控制权高度集中在中方。

  3. 跨境远程投放广告

    • 未在越南设立广告法人;

    • 但仍在向越南客户提供广告服务。

👉 需要强调:
这些做法并不等同于“合法设立 100% 外资广告公司”,且在监管趋严背景下,存在明显的合规与商业风险。

四、那中资企业还能如何进入越南广告市场?(合规路径)

既然 100% 控股不可行,那么 合规、可持续的方式有哪些?

✅ 方式一:设立中越合资广告公司(最主流)

结构特点:

  • 中国公司作为外资股东;

  • 越南本地广告公司作为越方股东;

  • 外资比例 <100%(例如 51%、70%、99%);

  • 设立新的越南法人实体。

优势:

  • ✅ 合规性最高;

  • ✅ 长期运营、品牌建设;

  • ✅ 可招聘员工、对外签约、正规开票。

适合对象:

  • 计划长期深耕越南市场的中资广告公司;

  • MCN、出海营销、综合广告集团。

✅ 方式二:BCC(合作经营合同)模式

核心特征:

  • 不设立新公司;

  • 中方 + 越南广告公司通过合同开展广告项目;

  • 利润、客户、资源按合同约定分配;

  • 需向投资主管机关登记。

优势:

  • 成本较低;

  • 启动速度快;

  • 适合市场测试或项目型合作。

局限:

  • ❌ 无法人地位;

  • ❌ 对外仍需越方主体;

  • ❌ 控制力完全依赖合同设计。

✅ 方式三:入股或并购越南广告公司(非 100%)

方式说明:

  • 中国企业收购越南广告公司部分股权;

  • 或作为战略股东增资入股;

  • 成为其重要(但非唯一)股东。

适合对象:

  • 希望快速落地;

  • 已锁定具体越南合作标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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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果强行做 100% 控股,会面临什么风险?

这是很多投资者容易低估的部分。

❌ 主要法律与商业风险包括:

  1. 投资证书被拒或被撤销

  2. 被认定为规避外资准入限制

  3. 合同无效、收益无法合法汇出

  4. 税务补缴与处罚风险

  5. 未来融资、并购难以通过尽调

尤其是在近两年,越南对:

  • 外资行业准入;

  • 跨境广告与平台责任;

  • 数据、资金流向

的监管整体趋严,靠“结构擦边”的模式,不具备长期安全性。

六、给中国企业的实务建议(非常重要)

  1. 先确认行业准入,而不是先谈控股比例

  2. 不要用国内思维复制到越南市场

  3. 合资不等于失去控制权

    • 可通过章程、董事会、保留事项设计实现实控

  4. 结构设计的成本,远低于事后整改的代价

七、总结一句话

截至目前,中资企业不能在越南设立 100% 控股的广告公司。
但通过 合资公司或 BCC 合作模式,依然可以合法、稳定、可控地进入越南广告市场。

真正重要的不是“形式上的 100%”,
而是:

  • 合规安全;

  • 实际控制;

  • 税务与资金可持续;

  • 能否支撑长期业务发展。

如果您正在评估:

  • 是否可以在越南设立广告公司;

  • 合资比例如何设计才能接近实控;

  • 或现有结构是否存在合规隐患——

建议在实施前进行一次专业的法律与投资结构评估,这往往是最省成本、也最稳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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