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所有人依据《2020年企业法》拥有决定公司章程、组织结构、投资方向、利润分配、股份转让等全部权力。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依据夫妻各自持有的股份数量来确定,并根据公司章程和《企业法》以及第59条关于股东/成员的权利进行调整。
是的,特别是当夫妻其中一方是企业的所有人或股东时。常见的风险包括:
一方要求拥有企业的管理权,导致企业内部纷争;
一方擅自转让股份以规避资产分割;
单方面修改公司章程,影响治理结构;
阻挠另一方在关键时刻做出决策。
根据《婚姻与家庭法》第59条,在婚姻存续期间设立的企业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经过公证的约定,原则上按50/50分割。
建议制定一份财产协议(如婚前协议或夫妻财产约定),以明确划分个人出资份额。这是避免未来企业财产争议的重要法律“盾牌”。
若您是大股东,可考虑:
修改公司章程,限制对方的决策权;
协议约定投票比例、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的提名方式。
内部协商:优先选择,处理快速且费用低;
企业仲裁:高效且保密,适用于持续经营的企业;
法院诉讼:依据《企业法》和《婚姻与家庭法》进行审理,法院会综合公司章程、出资情况、运营能力等因素,作出合理财产分割。
一旦出现“离婚”的迹象:立即审查股权、章程及企业运营状况,评估潜在风险;
新增出资时:确保及时更新相关记录,以避免未来争议。
如果你正面临因离婚引发的企业所有权纠纷风险,DEDICA可为你提供个性化战略法律服务,涵盖公司章程审查、出资规划、协议起草、内部纠纷解决或法院诉讼等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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