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目录
“我的公司正在履行合同,但合作伙伴突然终止了合作。他们只提供了相对较少的赔偿,但我感觉实际损失远不止于此。问题是,我不知道如何计算损失,才能依法提出索赔。”
这种情况在越南的商业纠纷中相当普遍,尤其是在服务、加工、分销、营销或长期合同领域。许多企业在面临合作伙伴单方面终止合同时,往往只关注“收入损失”。然而,根据2005年《商法》和2015年《民法典》,要获得损害赔偿,受影响方通常需要证明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与违约之间的关联性。
这意味着,仅仅声称损失巨大并不意味着可以索要任何金额。在很多情况下,企业需要证明诸如项目实施费用、人员调动费用、货物准备费用、运营成本或其他与终止合同直接相关的实际损失。

此外,许多企业很容易将“违约处罚”与“损害赔偿”混淆。有些合同只规定了固定的违约金,却没有明确赔偿机制。反之,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实际损失超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则可以要求额外赔偿。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许多公司没有保存完整的项目实施文档,导致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证明实际损失。例如,人员成本、实施邮件、生产计划或之前的工作数据可能已不再完整保存。实际上,能否获得赔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内容、公司现有数据以及如何证明实际损失。因此,企业应该在合同签订阶段就仔细审查合同终止条款、违约处罚和损害赔偿条款,而不是在纠纷发生后才考虑这些条款。
联系DEDICA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 热线: (+84) 39 969 0012 (可通过 WhatsApp、微信和 Zalo 获得支持。)
🕒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下午 6:00)
立即联系我们,即可获得我们专业律师团队的免费初步咨询!

选择平台以查看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