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在越南失去联系的德国人离婚

31/1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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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越南,想与您的德国配偶离婚,但不能失去联系,没有信息,地址未知?以下是详细说明:何时申报失踪、程序文件、管辖权和实用建议。

您什么时候需要请求法院宣布您失踪?

在越南,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你想离婚的人失踪了连续02年以上如果没有真实的消息(没有关于他们是生是死的消息),并且你已经使用了所有的寻找方法(例如联系亲戚、在报刊上发布新闻、在电视上......)但仍然没有结果,你可以在离婚前要求法院宣布他们失踪。

  • 2014 年婚姻家庭法(第 56 条)2015 年民法典(第 68 条)明确规定,在没有另一方消息的情况下,宣告失踪是一方离婚的先决条件。

经法院依法宣告失踪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单方离婚

与失去联系的德国人离婚时的文件和程序步骤

第 1 步:准备申请缺失声明的文件

您需要向法院提交该人在越南最后居住的地区的人民办公室(如果您没有越南国籍)。简介包括:

  • 申请申报失踪;

  • 结婚证书(复印件或摘录);

  • 2年失踪证明(亲属证词、警方确认、法庭搜查通知书……);

  • 您的个人文件(身份证/CCCD、户口本)。

程序:

  1. 法院受理案件,并在4个月内作出通知搜查的决定。

  2. 如果没有结果,法院将进行审判并作出宣布他们失踪的决定。

第二步:宣告失踪决定下达后单方提出离婚

决定做出后宣布失踪,单方离婚文件包括:

  • 离婚申请样本;

  • 结婚证书;

  • 宣布失踪的决定;

  • 出生证明(如果有孩子在一起);

  • 共同资产证明(如果需要分割资产);

  • 身份证/CCCD,您的户口本。

法庭将判决失踪者被宣布失踪并依法解决离婚。

在越南解决和处理离婚的权力

  • 宣布失踪处理于区人民法院,该人最后居住在越南的地方。

  • 随后单方离婚亦获当地地方法院受理。对于具有德国国籍但不具有越南国籍的失踪人员,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37条,主管机关为下级。省法院必要的司法授权或海外搜查

与失去联系的德国人离婚时的一些重要注意事项

  1. 涉外文书领事认证及公证:如果婚姻登记文件是由国外的德国人签发的,您需要将其经过领事馆认证并公证翻译成越南语,以便法院接受。

  2. 被告故意隐瞒地址的情况:如果亲属不提供被告在国外的地址,法院可以根据第01/2024/NQ-HDTP号决议和第235/TANDTC-PC号官方调度,认为这是故意隐瞒地址并进行缺席审判的行为。

  3. 德国人没有必要返回越南: 该过程可以执行不在另一边,您可以授权律师办理手续,而无需强迫德国人返回越南。

  4. 处理时间

    • 宣布失踪:约4-5个月(4个月搜查通知+10个开庭日+处理);

    • 离婚审判:接受试用后,准备试用的时间约为4个月根据 2015 年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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