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是居住的越南公民外国的如果您不同意离婚,您仍然有权请求离婚在越南。可按程序选择单方离婚。让我们通过以下部分详细探讨。
是的,您仍然有权在越南要求单方面离婚。
法律不限制一方在国外时请求离婚的权利。如果对方不同意或无法返回越南进行调解,法院可以单方面进行。
在大多数情况下,省人民法院在越南有权办理涉外离婚案件。
如果无法确定境外人的住所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您(原告)目前居住的省份或被告在越南的最后居住地。
被告人在国外地址无法确定的情况:
如果无法通过亲属确定地址,法院可以考虑被告故意隐藏地址并进行审判缺席的按照一般程序。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判决书送达亲属,同时公开上市到被告人最后居住地的公社人民委员会,确保上诉权。
您需要准备:
离婚申请(单方离婚)根据样品;
婚姻登记证(原始或经过认证的提取物);
双方身份证/CCCD或护照(经过公证的副本);
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有);
居住地址证明文件被告在越南的身份(如果知道);
被告人在境外的证据:确认出入境,或请求法院核实。
第一步:向有管辖权的省级人民法院提交文件
如果申请完整,省法院将受理该申请。
第二步:法院受理并调解(如有)
如果是单方离婚,法院将进行调解(如有必要)或调解不成时立即作出裁决。实际总时间可能持续 6-12 个月或更长,特别是在需要国际法律授权的情况下。
第三步:审理——作出离婚决定
调解不成或者单方面调解不成的,法院将按照规定审理并作出离婚决定。
如果被告故意不提供地址,法院有理由缺席审理但仍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处理时间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特别是如果有国际授权,要求提供外国文件,领事认证,翻译...
海外资产将根据所在国法律进行裁决。越南的财产按照越南法律处理。
总之,即使海外越南人不同意离婚,你仍然可以起诉越南单方离婚。首先,确定境外人士的地址(如果知道),准备完整的文件,并提交省人民法院,并且审判阶段甚至可能发生当被告缺席时。在许多独特的法律情况下,您应该考虑使用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的咨询服务,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关于德迪卡律师事务所
如果您面临以上情况,DEDICA准备陪伴:
建议与海外越南人单方离婚,支持确定法院管辖权、起草文件和请愿书。
支持解决被告故意回避、不合作或地址不明的情况。
涉及涉外因素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咨询。
热线:(+84) 39 969 0012(通过 WhatsApp、微信和 Zalo 提供支持)
总公司:市宣和区 Vo Van Tan 街 144 号。胡志明市(胡志明市第三郡武氏秀坊武文新街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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