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 先生 (英国国籍,在胡志明市工作) 向DEDICA咨询:
"我是一名外国人,在越南生活和工作已有数年。最近我听说本国有一桩与我有关的旧案,本国可能会要求越南将我移交回去处理。我非常担心:越南是否必须把我交给他们?这种情况何时可能发生?我又有哪些权利可以保护自己?"
DEDICA 法律咨询 越南不会自动"移交"任何人。只有当外国提出正式请求,且案件符合法定条件,尤其是该行为在两国均构成犯罪并规定有足够严厉的刑罚时,引渡问题才会产生。更重要的是,最终决定权在越南法院,并在一场您有权聘请律师并陈述意见的庭审中作出。法律还列举了多种必须拒绝引渡的情形。以下是具体依据以及您应采取的步骤。
自2026年7月1日起,越南的引渡活动由《2025年引渡法》(Luật Dẫn độ 2025)规范。这是该领域首部专门法律,从《2007年司法协助法》(Luật Tương trợ tư pháp 2007)的引渡部分分离而来。准确理解新法,能让您清楚自己的处境,而非在迷茫中担忧。
在越南的外国人被引渡的条件
引渡是指越南将身处其领土内的人移交给外国,以便该国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执行刑罚。此事不会任意发生。首先必须有外国提出的正式引渡请求,并且必须具备法律依据:或是两国之间存在国际条约(引渡条约),或是在两国尚未共同加入条约时适用互惠原则。公安部(Bộ Công an)是接收并处理这些请求的中央机关。
核心条件载于《2025年引渡法》第7条。被指控的行为必须同时构成请求国法律和越南法律下的犯罪,并须达到一定的刑罚门槛:
这对您意味着什么?如果您在外国被指控的行为依越南法律不构成犯罪,或刑罚低于上述门槛,那么该案件自始就不符合引渡条件。法律还明确规定,罪名及犯罪构成要件在两国不必名称完全一致,因此评估应将具体行为对照越南《刑法》(Bộ luật Hình sự)的规定,而非仅看外国所列的罪名。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越南公民不被引渡,而对持外国国籍者而言,上述条件即为主要衡量标准。
必须拒绝引渡的情形与您的自我保护权利
即使存在请求,越南法院在第41条列举的多种情形下仍必须拒绝引渡。对外国人而言,最值得注意的是保护人身权利的依据:
此外,若追诉时效已过,或者您就同一行为已被越南法院审判或宣告无罪,法院必须拒绝引渡;若所列罪行具有政治或军事性质,法院可以拒绝引渡。换言之,"存在请求"并不等于"必须交人"。
还需记住,引渡或拒绝的决定权在法院,而非公安机关或外国一方。您居住地的地区人民法院将受理案卷并召开庭审进行审查。在该庭审中,您有权让律师或合法代理人参与,您本人也可陈述意见。如不同意该决定,您还有权在15日内提起上诉,使案件依上诉程序重新审查。这些正是您自我保护的支点。
那么,当听说自己可能被引渡时,应该怎么做?
- 核实是否确实存在引渡请求,以及越南与对方国家之间是否订有引渡条约。这是左右整个程序的起点。
- 将被指控的行为对照越南《刑法》,判断是否满足"双重犯罪"条件以及第7条的刑罚门槛。
- 审查可能适用于您案件的拒绝依据,例如追诉时效、遭受不人道待遇的风险,或案件的政治性质。
- 从获得第一手信息时起即聘请律师,以便在公安部和法院跟进案卷、准备论点并在庭审中为您辩护。
结论
由此可见,作为外国人,只有在外国提出正式请求且案件满足第7条全部条件,尤其是该行为在两国均构成犯罪并规定有足够严厉的刑罚时,您才可能被引渡。即使条件具备,越南法院在第41条所列情形下仍须拒绝,且决定始终在您享有律师协助及陈述权的庭审中作出。应做之事:(1)核实是否存在请求及引渡条约;(2)将行为对照越南刑法;(3)准备拒绝依据;(4)尽早聘请律师。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担心被引渡的风险,DEDICA可以核查越南与相关国家之间是否订有引渡条约,评估案卷是否满足第7条的条件,构建恰当的拒绝依据,在公安部和法院跟进程序,并在审查庭审及上诉程序中代理和为您辩护。如需就您的具体情况获得律师评估,请联系DEDICA。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每起引渡案件均取决于其案卷、证据、相关国际条约及诉讼阶段,请咨询DEDICA律师以获得准确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