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大量中国广告公司、MCN 机构、出海营销公司开始布局越南市场,主要原因包括:
越南电商、游戏、App、消费品广告预算持续增长;
中国品牌出海东南亚,越南成为重要落地市场;
Google、Facebook、TikTok 等平台在越南投放需求旺盛;
本地化团队更有利于客户拓展、开票结算与合规管理。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中国企业会发现:
“在越南设立广告子公司,并不等同于 100% 外资控股的普通子公司。”
这是因为广告服务在越南属于对外资有准入限制的行业。因此,“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进行合规设计。

根据越南现行法律及其 WTO 服务贸易承诺:
广告服务 (Advertising Services – CPC 871) 属于有条件开放行业;
外国投资者 不得单独设立 100% 外资广告公司;
只能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越南广告市场:
与越南广告公司设立合资企业;
与越南广告公司签署 BCC(合作经营合同)。
该原则主要体现在:
《越南广告法》及其实施文件;
《投资法 2020》《企业法 2020》;
越南对 WTO、CPTPP、EVFTA 的服务开放承诺表。
因此,中国广告公司如果计划在越南“设立子公司”,必须理解:
子公司 ≠ 100% 外资公司,而是以“合规结构下的控股或合作实体”形式存在。
从实务角度来看,目前中资广告公司在越南常见的三种落地方式如下。
中国广告公司作为外资股东;
越南本地广告公司作为越方股东;
双方共同在越南设立一家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
该越南公司即为中国广告公司的“境外子公司/控股公司”。
⚠️ 关键点:
外资持股比例必须 低于 100%(如 51%、70%、99% 等);
越方必须具备或可登记广告服务经营范围。
✅ 有独立法人资格,便于签约、开票、招聘员工;
✅ 适合长期运营、本地品牌建设;
✅ 可作为集团东南亚运营中心;
✅ 更容易对接银行、税务和政府部门。
设立前必须取得 投资注册证书(IRC);
合资条款(控制权、分红、退出机制)需要专业设计;
需防范“形式合资、实质失控”的风险。
👉 实务建议:
大多数计划在越南长期经营广告业务、服务多个客户的中国广告公司,都会选择中越合资广告子公司这一模式。
BCC(Business Cooperation Contract,合作经营合同)是越南法律承认的一种外资进入形式:
不设立新法人;
中国广告公司 + 越南广告公司;
通过合同约定:资金、客户、广告项目、利润分成等;
需要向投资主管机关登记。
✅ 前期测试越南市场;
✅ 单一广告项目或阶段性合作;
✅ 中方暂不希望深度参与本地行政管理;
✅ 成本和时间要求较灵活。
❌ BCC 本身不是法人,不能独立签约;
❌ 对外通常仍由越方公司出面;
❌ 控制权完全依赖合同设计;
❌ 税务结构与利润结算更复杂。
👉 实务判断:
BCC 更像是“没有法人外壳的子业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子公司,更适合短期或过渡阶段。
中国广告公司直接:
收购越南广告公司部分股权;或
对越南广告公司进行增资入股;
成为其股东之一,该公司继续依法经营广告业务。
✅ 可快速进入市场;
✅ 已具备客户、牌照与团队;
✅ 可作为中国公司的“功能型子公司”。
必须完成外资并购审批程序;
需进行法律尽调(债务、税务、历史合规);
股权比例仍不得达到 100%。
👉 该方式适合:
已经锁定目标公司、或希望快速扩大市场覆盖面的中大型广告集团。

以“设立中越合资广告子公司”为例,流程通常包括:
商业方案设计
业务类型、客户群体、收入模式;
确定合资比例与管理结构。
选择越南合作伙伴
有广告经营范围;
商誉与合规记录良好。
申请投资注册证书(IRC)
依据《投资法 2020》提交项目文件;
审批周期一般 3–6 周(实践口径)。
申请企业注册证书(ERC)
确立公司法人资格;
审批时间通常 3–5 个工作日。
后续合规手续
银行账户、税务登记;
实缴出资;
劳动用工及广告合规管理。
在实践中,部分投资者尝试:
使用越南籍个人代持股权;
或通过合同实际控制广告公司。
⚠️ 风险极高:
一旦被认定为规避外资准入限制,可能导致:
投资证书被撤销;
合同无效;
行政处罚。
即便公司结构合法,广告内容仍需符合:
越南广告法;
行业专项法律(医疗、金融、酒类等);
跨境在线广告监管要求。
先定结构,再谈落地
不同业务规模,对应不同合规路径;
切忌“国内模式直接复制”。
合资≠失去控制权
可通过章程、股东协议、保留事项设计保障中方控制。
越早介入法律顾问,成本越低
投资架构一旦确定,后期调整成本极高。
子公司定位要清晰
是结算中心?
是投放执行团队?
还是区域总部?
清晰定位有助于监管沟通与税务规划。
对于中资广告公司而言,在越南设立“子公司”并非不可行,但必须在合资或 BCC 的法律框架下进行设计。
真正的核心不在于“是否 100% 控股”,而在于:
合规安全;
实际控制力;
商业可持续性;
为中国客户与越南市场创造长期价值。
如果您正在评估:
在越南设立广告子公司;
合资比例如何设计;
或现有结构是否存在合规风险,
建议在实施前,先由专业团队进行结构审查与方案设计,这往往比“先做再补救”更加稳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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