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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即将结束在越南的工作,航班也即将起飞,但您心中仍有一个疑问:在越南工作的韩国人能否一次性提取其缴纳的社保金?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担忧,尤其对于那些缴纳社保多年却不确定能否取回这笔钱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许多人认为只要辞职就可以立即提取。但实际上,法律规定了不同的情况。
这是在越南工作的韩国公民最常见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机构依据第143/2018/ND-CP号法令解释的规定,如果外国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且不再居住在越南,则有权一次性提取社会保险缴款。
换句话说,如果您辞职后计划返回韩国或移居其他国家而不是留在越南,这通常是考虑一次性提取社会保险缴款的最重要法律依据。对于许多客户而言,由于离境日期临近,此时也需要紧急办理相关手续。及早发现这种情况将有助于您避免产生这样的焦虑:“我已经付了很多年钱,但我不知道我是否能拿回我的钱。”
除了辞职离开越南外,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但不再居住在越南的外国工人也可以领取一次性社会保险金。在为韩国人提供咨询时,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但其法律依据是明确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通常需要仔细审查有关年龄、缴费年限和居住身份的文件。因此,即使相关法规赋予了领取福利的权利,也需要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仔细考虑,而不能简单地进行解读。
法律还允许患有癌症、小儿麻痹症、肝硬化、麻风病、重症肺结核、艾滋病晚期艾滋病毒感染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疾病等危及生命的疾病的外籍劳工领取一次性社会保险金。这是一项人道的保护机制,但在遣返前的咨询中却很少提及。
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只要您符合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文件,返回韩国并不会自动丧失领取一次性社保金的权利。事实上,社保机构的指南指出,外国人可以申请一次性社保金,并在不亲自递交申请或领取社保金的情况下,使用委托书或授权书。
这一点对于已离开越南但最近才发现自己尚未办理社保的韩国公民尤为重要。您不一定需要返回越南才能完成办理。但是,从国外办理通常需要更全面的文件,特别是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社保金册、护照和工作证明等信息的一致性。
答案是肯定的。越南社会保障局的程序指南和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的回复均认可在外国人无法亲自递交申请和领取福利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授权委托书(13-HSB 表格)或授权委托合同。
实际上,这对于以下三类人群来说是一个非常合适的解决方案:即将前往越南但时间有限的人、已经返回韩国的人,以及需要协助办理的人力资源人员或亲属。但是,授权不应凭猜测。如果授权委托书格式不正确或填写不规范,很容易导致申请流程延误。因此,这一步骤必须从一开始就认真准备。
如果您仍在越南,请立即优先确认以下三点:您的社保册是否已办妥、您的法律身份如何,以及您是亲自递交申请还是需要委托他人代办。在登机前确认这三点,可以避免“有权利却来不及办理”的情况。
如果您已经返回韩国,也不要觉得为时已晚。重要的是检查您现有的文件,评估获得授权的可能性,并根据社保机构的指示整理您的申请材料。很多情况下,问题不在于您身处哪个国家,而在于您的申请是否符合社保机构立即受理的要求。
虽然韩国公民可能符合适用于外国劳工的相关规定,有资格领取一次性社会保险金,但具体情况取决于缴费期限、合同类型、离职状态、居留身份以及实际所需文件。因此,切勿盲目照搬他人经验。这一点也应在提交申请前仔细核查,以免日后浪费时间修改。
对于曾在越南工作的韩国公民而言,离职时领取的社会保险金并非“自损”。关键在于正确理解相关规定,准备所需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申请方式。DEDICA 可协助您完成从文件审核到申请处理的整个流程,帮助您节省时间并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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