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越南妻子想要离婚马来西亚老公,您首先需要知道的是向哪个法院提交文件以及如何准备程序。以下是根据最新规定的详细说明。
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469条、第470条),所有涉外离婚案件(包括涉外离婚案件)越南妻子马来西亚老公) 的管辖范围为省/市人民法院被告居住地或原告居住地(如果被告不在越南)。
具体来说,如果马来西亚丈夫有一个在越南居住,那么申请应提交于丈夫居住地、工作地省、市人民法院。如果丈夫在马来西亚并且在越南没有居住地,申请将提交至越南妻子居住、工作所在地人民法院。
笔记: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无权解决离婚问题,所以不能在那里申请。
申请离婚(同意书或按该表格单方提起诉讼)。
结婚证书或有效副本(如果在马来西亚结婚,则需要领事馆认证)。
越南妻子身份证/CCCD/护照和马来西亚丈夫(核证副本)。
妻子的户口簿或居住证(经过认证的副本)。
联合出生证明(如果有的话)。
有关共同财产的文件是否有财产纠纷(合同、相关文件)。
丈夫在国外的证明文件(例如过期的护照等)。
以防万一她的丈夫缺席庭审, 额外的:
申请缺席审判;
公证/认证授权书;
提出意见;
被授权人的护照或身份证。
摘自结婚笔记如果在国外结婚(马来西亚),请在司法部:在提交申请之前,需要在越南注明结婚证。
夫妻双方就孩子和财产达成一致→可以在以下地址申请配偶居住地省、市人民法院(如果其中一人在国外且不在越南居住,则为另一居住地)。
法院受理案件并召开调解;如果双方不需要多次调解并达成协议,处理时间通常在4-6个月。
当另一方不同意或缺席时,由丈夫或妻子(例如越南妻子)提起诉讼。
申请提交于被告居住地、工作地省、市人民法院;如果无法确定或者被告在海外且不在越南居住,则提交原告居住地。
法院受理案件后,要求预付诉讼费和调解费。调解不成的,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开庭审理。
或许缺席离婚,只要你做好充分的准备申请缺席审判、授权书及领事认证按法律要求办理。
丈夫地址难以确定的,法院可以在两次传唤不成功后进行缺席审判。
在马来西亚结婚时,您必须越南司法部结婚证办理程序在提出离婚之前。
如果在马来西亚离婚,也许需要越南的认可那么(承认判决的程序相当复杂)。
同意离婚: 关于4-6个月从申请被接受之时起。
单方离婚: 通常会丢失6-12 个月,如果必须这样做的话司法委托给马来西亚, 可以持续到12-24 个月。
单方离婚(无财产纠纷)的预缴费用通常为300,000 越南盾,缴费时间在7天经法院请求后。
提交文件的权限:省/市人民法院丈夫居住地(如果丈夫在国外,则为妻子居住地)
所需文件:离婚申请、领事认证结婚证、个人+居住文件、出生证明、财产(如有)、缺席审判申请+缺席授权
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在马来西亚结婚则需要
调解及审判:共识:接受决定→协调→做出决定;单方:受理→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审理
处理时间:有利:4-6个月;单方面:6-12个月或更长(如果有司法授权)
法庭费用:如果没有财产纠纷,大约30万越南盾;根据法院通知,7天内关闭
热线:(+84) 39 969 0012(通过 WhatsApp、微信和 Zalo 提供支持)
总公司:市宣和区 Vo Van Tan 街 144 号。胡志明市(胡志明市第三郡武氏秀坊武文新街144号)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8:3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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