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韩国人离婚 – 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1. 法律依据与管辖权
根据《2014年婚姻与家庭法》第127条以及《2015年民事诉讼法》,与外国人(包括韩国人)离婚的案件应由越南省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如果其中一方不在越南居住,则按在越南一方的居住地确定管辖法院。
2. 所需准备文件
以下是在越南与韩国人离婚时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清单:
离婚申请表(根据案件性质选择单方面或协议离婚表格)。
结婚登记证原件;若在韩国驻越大使馆登记结婚,需先在越南办理婚姻登记备注手续。
双方身份证明文件:护照、身份证(CMND/CCCD),需公证或认证。
韩国人在越南的居住文件:临时居留证、护照、签证(为必备材料)。
共同子女出生证明(如有)。
证明共同财产或债务的相关文件(如有)。
离婚理由的证据:如家庭暴力陈述书、出轨证据、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材料等。
韩国出具的文件(如结婚登记、护照、居住证明等)需翻译成越文并进行领事认证。
3. 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应在一方居住地所属的省级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如属协议离婚,可提交至夫妻任一方所在的郡/县法院。
法院调解是必须程序——若调解失败,法院将安排一审庭审。若韩国一方无法回越南,应随附缺席审理申请,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以便法院接受。
若案件涉及财产或子女抚养权争议,法院将公开证据并正式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4. 处理时间与费用
处理时间:
协议离婚:约3–4个月;
单方面离婚:若韩国一方不在场且需通过司法协助程序,处理时间可能为1–2年(视情况复杂程度而定)。
诉讼费用与其他费用:
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300,000越盾(若无财产争议);
若有财产争议,诉讼费将按资产价值依法计算;
另需承担翻译费、文件领事认证费及可能的司法委托费(用于在韩国核实信息)。
5. 重要注意事项
婚姻登记备注:如婚姻仅在韩国驻越大使馆登记,未在越南做婚姻登记备注,将无法直接在越南申请离婚。
是否允许缺席? 可以,只要法院收到完整文件、确认对方地址,并提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477条与第288条规定的缺席审理申请。
律师协助非常必要:专业律师可协助您准备完整文件、进行授权委托、处理海外手续,并可代表您出庭,大幅节省时间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6. 结论
与韩国人离婚在越南需要准备完整且合法的法律文件,尤其是:
婚姻登记备注,
所有外国文件的翻译与领事认证,
缺席审理申请(如韩国方无法出席庭审)。
协议离婚的处理时间较快(3–4个月),而单方面离婚若涉及缺席及财产争议,程序可持续较长时间(1–2年)。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以获得全面支持。
联系 DEDICA 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 电话:(+84) 39 969 0012(支持 WhatsApp、WeChat 和 Zalo)
🏢 总部地址:越南胡志明市第三郡,武文坦街144号,武氏六坊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下午6:00)
立即致电或留言,获取我们的法律咨询服务。首次咨询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