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版和电视领域的外资投资——如何避免“踩雷法律”?
最近,B 公司—一家国际传媒集团—计划通过在越南设立电视领域的合资企业进行投资。然而,当他们深入了解法律问题时,遇到了各种障碍:电视行业允许外资参与吗?允许的持股比例是多少?有何强制性条件?
不仅是 B 公司,许多外国投资者曾告诉 DEDICA,在出版、电视、新闻等敏感行业,他们也曾因法律壁垒而“感到窒息”。这些领域属于需条件限制的经营行业,受到越南法律的严格监管。
那么,目前越南法律对在出版和电视领域进行外国直接投资 (FDI) 有何规定?以下是 DEDICA 总结的重要法规要点和实践中成功应用的法律策略。
出版和电视领域 FDI 的法律规定
与其他开放行业不同,越南的出版和电视属于“敏感领域”,政府管控非常严格。这不仅与政治、社会原因相关,更因其对舆论和文化具有深远影响。因此,外国投资在这些领域面临精心设定的大量限制与严苛条件。
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如果对这些规定理解不清,容易导致“投资失败、撤资困难”的局面。在本节,我们将深入分析开展出版或电视 FDI 前必须掌握的核心法律点。
1. 条件限制行业:为什么“法律障碍”如此厚重?
根据《2020 年投资法》及相关指引,出版和电视均列入禁止或限制外国投资的行业目录。
具体来说:
出版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在越南设立出版机构,不得直接参与出版书籍、报纸、杂志。但可在印刷或发行环节进行合作,须获得相关主管机关(如信息与通信部)的控制与批准。
电视领域:外国投资者被限制直接参与。根据《2016 年第06号法令》和其《2022 年第71号修正令》,外资企业只能通过与持牌的本地企业合作,提供有线或订阅电视服务。
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无法单独申请电视广播许可证,必须通过与本地企业合资、合作或授权的模式进行投资。
2. 持股比例限制与技术条件
越南法律未明确规定电视领域外资持股的最高比例,但根据实践和主管机关(如信息与通信部)的指导,外资投资者在合资企业中应持股 不超过 50%。
此外,还需满足其他技术条件:
节目内容需经相关机关审核;
内容服务器须部署在越南境内;
企业需承担信息安全和用户数据保护责任……
所有这些因素使得在出版和电视领域投资不仅是资本问题,更是法律战略考量。
如何在越南成功投资出版与电视领域?
确实存在法律壁垒,但这并不意味着外国投资者无法进入市场。实际上,有许多灵活的模式使得外资可以合法有效地渗透越南媒体娱乐市场。关键在于制定正确的策略,并与理解本地法律环境的伙伴同行。
凭借在电视和出版领域 FDI 项目的实战经验,DEDICA 认为:“仅知法不足,还需知如何在恰当时机、以恰当方式、于恰当语境中运用法律。”以下是一些实际模式和法律经验,帮助投资者将挑战转化为竞争优势。
1. 设计符合法律的投资模式
我们曾为客户 C(一家希望在越南提供数字电视服务的跨国公司)策划一项成功方案:与持有电视内容分发许可证的本地企业成立合资企业。
在该模式下,本地合作伙伴负责申请许可证、审核节目内容及渠道分发;外资方负责提供资金、技术及其母国合法授权的内容,并依照商业合同享受收益分红。
DEDICA 同时协助客户构建清晰且稳健的合作协议,明确控制机制、收益分配方式、法律责任及退出路径。
2. 策略性执行法律程序
在限制性行业中投资,不仅需懂法,更需了解在特定时期和特定地区如何实际执行法律。
在项目咨询过程中,DEDICA 总是从以下步骤入手:
核验投资证注册证上的具体行业;
向信息与通信部、计划投资厅等专业机关争取事先意见;
准备完整的投资申请材料、如有附属许可证需一并准备,并详细说明持股结构和经营内容以避免被拒或延误审批。
正是凭借周密准备和深入法律专业能力,DEDICA 协助客户成功通过审批阶段,并实现合法透明运营。
结论
尽管在越南投资出版和电视领域存在大量法律挑战,但如果获得正确的法律咨询和充分准备,外国投资者依然能够进入并成功运营。关键在于深入理解现行法律、保持政策更新,并从始至终有可靠法律伙伴协作。
正在考虑在越南投资出版或电视领域却不知从何下手?
DEDICA Law Firm 在 FDI 咨询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尤其在受限行业。我们将从许可申请、合资设立、合同谈判到全面合规,提供全程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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