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总经理尚未取得暂住证,导致企业无法注册电子身份 – FDI企业陷入“卡壳”困境
X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胡志明市守德市、拥有中国投资背景的企业,其案例清楚反映了外国投资企业在越南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障碍。
公司最近任命中国籍的李先生为总经理。李先生持DN1签证入境,目前正在申请暂住证。但当公司在VNeID应用程序上提交第二级电子身份账户的注册资料时,因其法定代表人尚未持有暂住证而被主管机关拒绝受理。
为什么没有暂住证竟会成为“无法通行”的关键?
为什么没有暂住证的总经理无法注册电子身份?
根据越南《第59/2022号议定》和相关指导文件,外国人要注册第2级电子身份账户,必须满足:
有效护照
由出入境管理机关签发的暂住证或长期居留证
李先生目前仅持有DN1签证,尚未获得暂住证,因此其资料被拒绝是合情合理的。按照现行规定,只有法定代表人拥有第2级电子身份账户后,企业才能:
注册企业电子身份
在VNeID系统上进行电子签名
与银行、税务及政府平台进行数字化事务办理
因此,缺少一张小小的卡片,企业整个运转链条都可能陷入停滞。
企业无法注册电子身份的“卡壳”困局
在越南政府全面推动数字化的背景下,电子身份已成为进入公共服务、银行交易、电子签约及行政手续的“金钥匙”。
无法注册电子身份将引发如下后果:
无法按时申报税务,面临罚款风险
无法与合作伙伴签订电子合同
银行业务和公司开户困难重重
项目延误,影响投资人信任
看似细微的法律问题若不及时处理,极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扰乱整个企业运作系统。
DEDICA 是如何帮助客户解决这一问题的?
收到客户请求后,DEDICA法律团队迅速启动双重解决方案:
短期方案:任命备用法定代表人
建议企业临时任命一位具备合法暂住证的越南籍或外国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以完成电子身份注册,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长期方案:协助李先生申请暂住证
DEDICA协助李先生准备所需文件并提交申请,取得暂住证后,我们继续协助其注册第2级个人电子身份,并更新企业的相关信息。
因此,公司迅速脱困,不仅保证了业务连续性,也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FDI企业在任命外籍总经理时应注意什么?
根据本案例,DEDICA提供以下实用建议:
任命前核查居留状态
任命外籍法定代表人前,务必确认其在越合法居留状态。若未获暂住证,将无法完成包括电子身份注册在内的重要法律手续。
准备“合法备用”方案
《2020年企业法》允许企业设立多个法定代表人。备用代表人可在国际人事交接期间,保障企业管理与交易的连续性。
随着数字化步伐加快,电子身份不再是选项,而是强制要求。FDI企业在任命外籍高管时必须审慎考虑居留法律因素,以免在数字转型中“卡壳”。
DEDICA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服务数百家FDI企业的经验,将全程协助您从法务布局、人事规划,到出入境与电子身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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