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有责任偿还由第三方垫付的款项?

在商业实践中,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外部人员——可能是股东、员工或合作伙伴——在企业资金困难时“垫付”资金帮助公司还债。那么,如果公司随后拒绝偿还,这些人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法律又是如何认定企业的责任呢?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近期的一份判决对此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该案表明,只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这种“代垫资金”完全可能构成企业必须履行的债务义务。

在此案件中,一位个人(M先生)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一的请求,从其个人账户转出超过7亿越南盾,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奖金及承包商款项。值得注意的是,M先生并未获得公司的正式授权。那么,法院是如何裁决的?

使个人获得向企业追偿权利的重要法律因素

并非所有“代垫款”行为都自动受到法律保护。法院只有在有足够证据证明该款项与企业实际利益存在直接关联时,才会支持追偿请求。M先生之所以胜诉,并非偶然,而是因为他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并依法行事。那么,哪些要素是说服法院的关键?

基于实际请求并为公司利益的交易行为

法院关注的是各方之间的实际关系,而非仅仅是形式。M先生的资金并非用于私人目的,而是完全为企业利益支出,而且是应公司代表的具体请求所为,该代表具有管理公司财务的授权。

这说明该行为不是个人借贷,而是合法的代公司支付行为,目的在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转账透明、凭证齐全

法院支持M先生请求的关键之一是:所有付款均通过银行转账,附有明确的付款说明,并注明是代公司支付。此外,承包商和员工也确认款项是由M先生转付,而非公司直接支付。

这些透明的凭证帮助法院确认公司是直接受益方,不能否认其偿还义务。

公司沉默或不配合不能免除责任

企业常以“未经授权”为由推卸责任。然而该判决指出,只要第三方是基于公司授权代表的请求并为公司利益行事,公司就必须承担偿还义务。即使公司事后更换法人或拒绝签字转账,也不能推翻其享受经济利益而产生的义务。

企业该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此案不仅给“代垫款”个人一个教训,更为企业敲响治理和财务责任的警钟。败诉不仅带来金钱损失,还影响企业声誉与资金流动控制。

建立清晰的财务制度

企业在本案中败诉的一大原因是内部权责不明。企业应尽早制定明确的财务制度,并向主管部门备案,避免内部“钻空子”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妥善管理代付款项

遇到紧急情况时,企业可能接受他人代付,但必须在一开始就有书面协议明确还款条件。即使当时来不及签署,也应记录确认内容、相关人员、原因及还款计划,为今后维权打下法律基础。

防止不透明的内部变动

本案表明:某些股东或高层可能借更换法人来规避过往责任。企业应确保内部变更须经过合法程序,避免治理漏洞。

此判决再次提醒:企业无论正式或非正式地获得财务利益,都可能形成法律责任。对个人而言,只要行为透明、证据确凿,完全可以依法主张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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