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与外国专家的劳动合同纠纷

当越南的企业与外国专家签订劳动合同时,由于法律差异、工作许可、合同期限、终止条件等问题,很容易引发纠纷。以下是关于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最新法律规定和实际处理经验汇总,旨在帮助企业高效解决此类争议。

一、越南关于与外国专家签订劳动合同的最新法律变化

1.1 专家定义、工作许可及适用的合同类型

根据第152/2020/NĐ-CP号法令(由第70/2023/NĐ-CP号法令修订),专家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国劳动者:拥有大学或以上学历并具有至少3年与职位相关的工作经验;或至少拥有5年经验加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由总理特别批准的其他情况。

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专家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除非符合豁免情形,例如:在一年内担任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执行董事的职位累计不超过30天,且不超过3次。

关于合同类型:新法规规定与外国劳动者仅可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工作许可的有效期。因此,不得与外国专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2 终止劳动合同及其权利保障

《2019年劳动法》增加了关于外国劳动者的特殊终止情形,例如:工作许可到期、被法院依法判决驱逐出境,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合同终止时,外国专家的权益根据越南劳动法得到保障,除非国际条约另有规定。例如:离职补偿、未支付工资的结算、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益等。

二、如何处理与外国专家的劳动合同纠纷

2.1 确定时效与争议处理的管辖权

在越南申请解决个人劳动争议的时效如下:

  • 劳动调解员: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 劳动仲裁委员会: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9个月内;

  • 人民法院: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1年内。

争议的处理机关包括:

  • 首先是劳动调解员(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强制调解情形除外);

  • 若调解不成或无需调解,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 某些特殊类型的争议无需调解即可提起,如:解雇、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补偿、合同终止赔偿等。

2.2 准备材料与选择处理方式

所需材料

  • 外国专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正本或公证件);

  • 工作许可及其延期文件;如获豁免,还需提供免办证明;

  • 相关证据材料:邮件、通知、会议纪要、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居留状态文件、谈判诚意记录等;

  • 涉及违约行为的相关文件:解除协议、解雇决定、纪律处分决定、拖欠工资、加班工资、未休年假等记录。

处理方式选择

  • 优先通过内部协商与调解,因其低成本且有助于维持良好关系;

  • 协商不成时,部分情形必须通过劳动调解员进行调解;

  • 若调解失败或无需调解的案件,可选择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仲裁程序更快、更保密,但对方若不接受仲裁结果仍需通过法院;

  • 若外国专家已离开越南或涉及国际因素,可通过书面授权在越南的律师代理处理纠纷

2.3 实务建议:避免风险与提高胜诉率

  • 仔细检查工作许可及其有效期限,许可失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终止;

  •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条件、保险、工时、薪酬、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时的相关费用;

  • 保存完整证据链(调解记录、书面往来、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如外国专家离境,可授权本地代理人接收通知并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交申请;

  • 严守起诉时效,避免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争议解决权;

  • 考虑可能适用的国际条约影响,有时这些条约的规定优先于国内法律。

三、结论

当与外国专家发生劳动纠纷时,企业与劳动者应冷静分析:争议焦点为何(工资、解雇、工作许可、工作条件等);是否仍在法定时效内;是否有书面合同;工作许可是否仍有效。

应优先选择协商/调解,以节省成本并减少声誉风险

若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应准备好完整材料,并通过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专家已离境,可授权代理人代为处理。

持续关注劳动法、新出台的相关法令、工作许可及合同终止规定,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作,并切实保障外国专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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