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颁布第174/2025/NĐ-CP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下调2%增值税
经过征求意见和完善程序,政府已于2025年6月30日正式颁布第174/2025/NĐ-CP号法令,依据国会第204/2025/QH15号决议,规定将增值税(GTGT)下调2%。该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统一适用于进口、生产、加工和商业等所有环节。
正式颁布第174/2025/NĐ-CP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下调2%增值税
第174/2025/NĐ-CP号法令的亮点
税率调整:从10%降至8%
法令明确规定:
采用抵扣法计算增值税的经营单位适用8%的税率,而非10%。
以收入比例(%)直接计税的个体工商户,将享受增值税计算比例下调20%的优惠。
适用范围:具体商品与服务
本次减税政策适用于大多数原本适用10%税率的商品与服务,以下类别除外:
电信、金融、银行、保险、证券;
房地产经营;
矿产品(不含煤炭)、金属类产品;
特别消费税适用的商品与服务(不含汽油)。
具体商品和服务清单详见法令附录I与II。
发票开具与申报须清晰明了
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企业需明确注明“8%”的税率及减少的税额。
对于按收入比例计税的个体与户主,需备注:“根据第204/2025/QH15号决议,相应减免20%增值税计算比例”。
法令的现实意义
此次减税政策延续以往阶段的积极影响,目标在于:
刺激国内消费,降低民众商品与服务价格;
协助企业降低投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增加就业机会,推动生产与经营,促进GDP增长。
预计,在未来18个月内实施2%增值税下调将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超过120万亿越盾,但预计将通过生产与消费的增长予以弥补。
企业当前应如何应对?
检查自身商品与服务是否属于减税范围(依据附录I与II);
调整发票开具软件,准备符合规定的税务申报表格;
更新内部会计和财务部门,确保遵守新规定;
准备合规的文件与凭证,避免在税务稽查时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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