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颁布第174/2025/NĐ-CP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下调2%增值税

经过征求意见和完善程序,政府已于2025年6月30日正式颁布第174/2025/NĐ-CP号法令,依据国会第204/2025/QH15号决议,规定将增值税(GTGT)下调2%。该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统一适用于进口、生产、加工和商业等所有环节。

正式颁布第174/2025/NĐ-CP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下调2%增值税

第174/2025/NĐ-CP号法令的亮点

税率调整:从10%降至8%

法令明确规定:

  • 采用抵扣法计算增值税的经营单位适用8%的税率,而非10%。

  • 以收入比例(%)直接计税的个体工商户,将享受增值税计算比例下调20%的优惠。

适用范围:具体商品与服务

本次减税政策适用于大多数原本适用10%税率的商品与服务,以下类别除外:

  • 电信、金融、银行、保险、证券;

  • 房地产经营;

  • 矿产品(不含煤炭)、金属类产品;

  • 特别消费税适用的商品与服务(不含汽油)。

具体商品和服务清单详见法令附录I与II。

发票开具与申报须清晰明了

  • 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企业需明确注明“8%”的税率及减少的税额。

  • 对于按收入比例计税的个体与户主,需备注:“根据第204/2025/QH15号决议,相应减免20%增值税计算比例”。

法令的现实意义

此次减税政策延续以往阶段的积极影响,目标在于:

  • 刺激国内消费,降低民众商品与服务价格;

  • 协助企业降低投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 增加就业机会,推动生产与经营,促进GDP增长。

预计,在未来18个月内实施2%增值税下调将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超过120万亿越盾,但预计将通过生产与消费的增长予以弥补。

企业当前应如何应对?

  • 检查自身商品与服务是否属于减税范围(依据附录I与II);

  • 调整发票开具软件,准备符合规定的税务申报表格;

  • 更新内部会计和财务部门,确保遵守新规定;

  • 准备合规的文件与凭证,避免在税务稽查时出现错误。

📥 点击查看第174/2025/NĐ-CP号法令完整PDF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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