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别因为无法证明财产来源而失去应得权益
法律案例:原以为是共同财产,结果却按贡献比例分配
A女士曾在情绪混乱中寻求DEDICA的帮助:离婚后,她被法院裁定仅能获得一套房产和一块土地总价值的30%,而她一直认为这应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为何这样分配?为何她分得如此之少?最关键的是: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何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事情开始于A女士与B先生结婚并共同生活超过20年,育有两个子女。争议的土地在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为夫妻双方共有,房屋也自2004年起由两人共同居住。离婚时,A女士提出希望继续使用该房屋和土地,并愿意支付B先生应得的部分。然而,法院认定该不动产虽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最终按70%归B先生、30%归A女士的比例进行分配。
原因在于:法院认定该房产主要由男方家庭出资购置——具体而言,是B先生的父母提供资金拍卖购地并建房,而A女士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在购置该财产中有实质性出资。
DEDICA法律分析:共同登记的财产未必平均分配
1. 夫妻双方共同登记的土地是否必然是共同财产?
根据2014年《婚姻与家庭法》第33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若一方能证明该财产来自其个人合法继承或赠与,则该部分不属于共同财产。
在上述案件中,尽管土地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但B先生成功证明购地与建房的资金主要来自其父母的个人赠与。法院认为其母亲的证言、拍卖购地的资料、以及父母向B先生的转账记录等证据可信合理。
而A女士未能提交任何可证明其出资或贡献的材料,因此法院按照贡献比例判定:B先生占70%,A女士占30%。
2. 法院何时会偏离“各分一半”的分配原则?
法律虽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配,但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双方离婚后的经济与生活状况;
各自在财产形成与维持中的贡献;
婚姻破裂的过错方;
子女或家庭其他成员的合法利益。
因此,如一方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贡献更多(例如父母出资购地等),法院有权做出非对等但合理的分配判决。
DEDICA建议:想要公平分配,证据必须充分
1. 从案件中吸取的教训
不要轻视共同登记的风险:即便财产在证件上登记为夫妻共同所有,若另一方能证明其为个人财产,该财产可能不会被平均分配。
从一开始就保存证据:如有财务贡献,应保留发票、收据、转账凭证或其他能反映个人出资的数据。
避免“证据不足”导致权益流失:在本案中,如果A女士能证明其共同出资,或有夫妻财产协议,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接受父母赠与要谨慎:若父母赠与的是共同财产,应书面明确。若是赠与个人使用,应公开说明时间和用途,以免将来发生争议。
2. DEDICA可以为您提供哪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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