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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越南签署的合同缺乏严谨性,外国企业可能面临资金损失、失去控制权以及严重的法律风险。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了解越南市场中的实际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如果合同起草过于草率,外国企业不仅可能损失资金和货物,还可能在发生争议后难以追回损失。许多公司直到合作伙伴延迟付款、停止运营或拒绝履行义务时,才真正意识到其中的风险。
许多外国企业进入越南市场时,往往认为:只要合作伙伴“信誉良好”、报价有竞争力,或者曾与其他公司合作过,就足以签署合同。然而,现实中导致企业损失资金的原因,并不在于最初的承诺或关系,而在于合同本身的内容。
DEDICA Law 曾协助众多外国企业处理制造、采购、物流及外包交易,并发现一个共同点:大多数争议都源于合同在一开始缺乏风险控制机制。
许多企业直接使用适用于多个国家的国际合同模板,却没有根据越南法律进行调整。另一些企业则仅依据邮件往来或简单的采购订单(PO)签约,却没有加入争议解决、违约责任或付款保障条款。
在合作顺利时,这些漏洞可能不会暴露。但一旦合作方延迟交货、拒绝付款或突然停止合作,企业才发现自己几乎没有任何“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

最大的风险之一,是外国企业并不了解越南法律在实践中的运作方式。
例如,很多公司认为,只要签了合同,一旦对方违约,就可以轻松起诉并追回损失。但现实远比想象复杂。
根据《2015年越南民法典》及《2005年越南商法》,合同在满足主体资格、内容合法以及双方自愿等条件时即可生效。然而,若想在争议中真正保护企业权益,合同必须对以下内容进行严谨设计:
许多合同仅简单写着“双方应本着善意协商解决”,而这种表述在实际争议中几乎无法提供有效保护。
此外,在越南,即使企业赢得诉讼,如果对方已经没有资产、停止运营或失联,也未必能够成功追回款项。
这是许多外国企业在签约前最容易低估的问题之一。
另一个常见风险是:外国企业过早支付定金,却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机制。
在越南的制造和采购业务中,不少外国公司会先支付订单金额的30%–50%作为定金,以便工厂启动生产。但合同中却往往没有明确规定:
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往往陷入被动,因为款项已经支付,而合同中又缺乏足够有力的法律工具来向对方施压。
DEDICA Law 曾处理过许多案例:越南合作方拖延项目数月,但合同中既没有明确“重大违约(material breach)”定义,也没有具体时间节点来认定严重违约。
结果导致外国企业在终止合同或索赔时面临巨大困难。
许多企业认为,一旦发生争议,只要起诉即可解决问题。但从越南的实际情况来看,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商业诉讼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具体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情况以及违约方的配合程度。
除了律师费用之外,企业还需要考虑:
这也是为什么“赢得官司”和“真正拿回钱”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许多外国企业有一个常见误区:只要拿到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就一定能够收回款项。
实际上,执行结果还取决于很多现实因素,包括:
在越南,不少企业在发生争议后会停止运营、更换法定代表人,甚至几乎没有可供执行的实际资产。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外国企业胜诉,追回损失依然非常困难。
因此,在合同起草阶段提前防范风险,通常远比事后处理争议更加节省成本。
一份薄弱的合同,往往会让企业在发生问题时失去控制局面的能力。
例如,合同中可能缺少:
尤其是对于雇佣越南自由职业者或远程员工的企业,很多公司无法有效控制:
当员工离职或发生争议时,企业才发现合同几乎无法真正保护自身利益。

这是 DEDICA Law 经常收到国际客户咨询的问题。
实际上,合同审查不仅仅是“看文字”,而是对整个交易风险控制体系进行全面评估。
在签署合同之前,企业应重点核查:
很多情况下,签约方并非合适的法律主体,或者根本不具备履行交易的能力。
这会让后续争议处理变得更加复杂。
这是几乎所有商业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
一份完善的合同应明确规定:
根据越南《商法》,商业合同中的违约金通常不得超过违约义务价值的8%,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
但如果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模糊,企业在实际索赔时仍可能面临很大困难。
许多企业只有在争议已经发生后才联系律师。但此时,可操作的法律空间通常已经被大大压缩。
相比之下,前期进行合同审查和完善的成本,通常远低于后期诉讼与商业损失的成本。
DEDICA Law 经常协助外国企业:
每一项交易都会因行业、合同金额以及合作模式不同而具有独特性。因此,并不存在一份“绝对安全”的万能合同。
但在交易初期就让律师参与,通常能够大幅降低企业在越南合作过程中失去资金、浪费时间以及失去控制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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