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六大常见错误及应对方式

涉外离婚常因资料复杂、法院管辖权限不明及处理时间较长而变得棘手。本文将指出六个常见错误,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方法,帮助您规避风险、节省时间。

什么是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是指在离婚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或在国外居住/享有财产,或婚姻登记在国外。根据《2014年婚姻与家庭法》第127条和《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469条,涉外离婚案件一般应由省级人民法院管辖,只有在特定边境地区的情况,方可由县级人民法院受理。

六大常见错误及应对方式

1. 未在越南登记境外婚姻

问题:在国外登记结婚但未在越南司法厅办理婚姻登记补记,导致婚姻关系在越南不被承认。
解决方案:需进行领事认证并在提交离婚申请前完成婚姻补记登记

2. 无法确认对方住所

问题:单方面提出离婚申请时,不知道对方的居住地址,法院无法送达文书。
解决方案:可通过亲属或外交机构协助查找,若仍无法送达,可在两次送达失败后申请缺席审理

3. 提交法院管辖错误

问题:将案件提交至县级法院,但案件应由省级法院管辖。
解决方案:除合法例外情形,应向省级人民法院提交材料。

4. 未对涉外文件进行认证与翻译

问题:如结婚证、护照、出生证等外国文件未经过领事认证翻译公证
解决方案:必须完成领事认证,并翻译为越南语后进行公证认证,方可被法院受理。

5. 混淆单方面离婚与双方协议离婚

问题:使用错误的表格(如23-DS vs 01-VDS),或缺少所需文件。
解决方案

  • 协议离婚:若双方就离婚、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已达成一致,应使用01-VDS表格;

  • 单方面离婚:若因矛盾由一方提出,应使用23-DS表格。

6. 未在缺席情况下申请免于调解

问题:一方在国外无法参与调解,但未提出免调解申请,导致案件被延误。
解决方案:应在起诉时一并提交免调解申请书,以便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摘要

准备文件:离婚申请(协议/单方)、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财产证明、涉外文件(需认证与翻译)。

提交文件地点

  • 单方面离婚:提交至被告居住地所属省级人民法院;

  • 协议离婚:可提交至任一方的常住地所属法院。

法院立案与费用通知:法院在7–8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符合条件则通知缴纳诉讼费用。

调解或开庭审理:如被告缺席并申请免调解,可直接进入审理程序;单方面案件时间一般较长。

判决或裁定结果

  • 协议离婚:若无上诉,裁定即时生效;

  • 单方面离婚:判决在15日内无上诉即生效。

预计处理时间

  • 协议离婚:约3–4个月

  • 单方面离婚:约4–6个月,若缺席审理可能延长至12个月

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

法院诉讼费用

  • 无财产纠纷:300,000越南盾

  • 协议离婚(简易程序):150,000越南盾

  • 有财产纠纷:根据财产价值依照《第326/2016号决议》计算。

其他相关费用

  • 领事认证、翻译公证、口译费、司法委托、财产评估等,费用一般在数百万至数千万越南盾不等,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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