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外国因素的离婚及在越南财产纠纷的处理程序

在国际一体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具有外国因素的夫妻选择在越南结婚和定居。然而,并非所有婚姻都能持久。当发生离婚,尤其涉及财产纠纷时,按照越南法律正确处理程序至关重要,以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帮助您全面了解涉及外国因素并伴随财产纠纷的离婚在越南的具体程序,包括操作步骤、适用法律规定、常见困难以及应注意的重要事项。

一、什么是具有外国因素的离婚?

具有外国因素的离婚是指婚姻关系中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或是定居在国外的越南公民的离婚案件。也包括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但居住在越南的情况。

在此类案件中,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正在越南居住或在越南拥有财产,则由越南省级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若无法确定被告的居所或财产所在地,法院将通过司法委托的方式,依照国际程序进行通知与传唤。

二、调整此类离婚案件的越南法律规定

处理具有外国因素的离婚案件,越南适用以下法律文件:

  • 《2014年婚姻与家庭法》,特别是第127条关于具有外国因素的离婚。

  • 《2015年民事诉讼法》,明确法院的管辖权和诉讼程序。

  • 《越南国籍法》、《出入境法》及与国籍、居住相关的法律文书。

  • 越南所加入的国际条约,在涉及境外财产或文件时适用。

正确适用法律是处理该类案件的第一步,确保程序合法、时效不被拖延,也避免因法院无管辖权而被退回材料。

三、在越南具有外国因素并发生财产纠纷的离婚程序

3.1 准备离婚文件

此类案件需准备以下文件材料:

  • 离婚申请书(协议离婚或单方离婚)。

  • 婚姻登记证原件。如系在国外登记,需进行领事认证、翻译成越南语,并在越南司法厅进行结婚登记备案。

  • 子女出生证明(如有)。

  • 双方护照及身份证件(CMND/CCCD)。

  • 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文件(如涉及财产纠纷)。

  • 证明外国一方在越南或国外居住的相关文件。

若一方正在国外且无法回越南处理手续,则需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

3.2 确定法院管辖权

具有外国因素的离婚案件应由被告居住地或争议财产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法院处理。若被告是外国人且不再在越南居住,则应通过司法委托程序依法传唤。

如纠纷财产为在越南的不动产,则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将对该部分财产拥有裁决权。

3.3 受理案件并通知相关人员

法院在收到完整申请及材料后将立案受理。若其中一方居住在国外,法院将通过国际司法委托发送通知及相关材料。由于依赖外国司法机关的配合,该程序可能会延长整个案件的处理时间。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对方回应,但证据已充分,法院仍可依法缺席审理案件。

3.4 调解与审理

法院有义务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但若其中一方故意缺席、不予配合,或属于单方离婚案件,则将依法继续审理程序。

对于财产纠纷部分,法院将依据以下标准认真审查:

  • 财产的形成来源:为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 各方在家庭及财产积累中的贡献。

  • 双方对子女的照顾义务及权利(如有)。

  • 若曾签署合法的婚内或婚前协议,也将作为参考依据。

四、涉及外国因素的离婚财产纠纷注意事项

4.1 位于越南的财产

越南法院具有裁决在越南境内的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如果财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院将依据公平原则,结合各方贡献、是否有过错以及离婚后的家庭情况综合判断进行分割。

4.2 位于境外的财产

对于在国外的不动产,越南法院无权裁决。此时,相关当事人应在该财产所在国提起单独诉讼,或申请该国法院承认并执行越南法院判决(若国际条约允许)。

4.3 关于财产的证据

申请财产分割时必须提供充分证据。对于越南境内财产,应提交房产证、购销合同、交易记录、收入申报等文件的原件或公证副本。

若是境外财产,申请人需提交经领事认证并依法翻译的材料,作为在越南法院有效使用的证据。

五、诉讼费用与案件处理时间

若无财产纠纷,离婚一审诉讼费用约为 300,000 越南盾。如涉及财产分割,费用将按现行费率表,依据财产价值比例计算。

涉及外国因素的离婚通常比普通离婚案件耗时更长,一般处理周期为 4 至 12 个月,具体取决于以下因素:

  • 海外地址与文件的核实。

  • 司法委托过程。

  • 财产纠纷的复杂程度。

  • 双方当事人的配合程度。

结语

在越南处理具有外国因素并存在财产纠纷的离婚案件,需要当事人深入了解适用法律规定,准备齐全合法的材料,并制定合理的法律应对策略。

如果您或亲友正在越南办理涉及外国因素的离婚,强烈建议咨询一支在涉外婚姻家庭诉讼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以确保合法权益不被忽视,并最大程度减少时间成本与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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