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偶无法回越南:还能离婚吗?

当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无法返回越南办理离婚手续时,很多人会疑问:“还能离婚吗?”

答案是可以。根据《2014年婚姻与家庭法》第127条,涉及外国因素的离婚案件仍可由越南法院审理。

不过,情况大致可分为两种:

  1. 协议离婚(双方同意)

  2. 单方面离婚(仅一方提出申请)

一、协议离婚:可在一方缺席的情况下办理

✔ 所需条件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已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有)达成一致。
若一方身在国外,可在申请材料中附带“缺席处理申请书”。

✔ 管辖法院

由居住在越南的一方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法院审理。如居住在边境地区,也可由县级法院受理。

✔ 所需材料

  • 协议离婚申请书 + 缺席处理申请书

  • 居住证明、护照(国外一方)、户口本、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如有)

  • 财产协议相关证明材料。注意:国外出具的文件须进行领事认证并翻译公证

✔ 办理流程

  • 可直接提交或邮寄材料(也可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 法院受理后,可进行调解(如有必要),并安排缺席方缺席的审理

  • 材料齐全且合法的情况下,法院将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即使一方未到场

✔ 预计处理时间

  • 协议离婚:约2–3个月

  • 单方面离婚:约4–6个月(初审阶段)

二、单方面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情况

✔ 法律依据

依据《2014年婚姻与家庭法》和《2015年民事诉讼法》。提出单方面离婚的一方可以是在越南或国外。

✔ 法院受理条件

需提供婚姻破裂的依据:家庭暴力、出轨、严重违反夫妻义务等。
并且调解无效。

✔ 管辖法院

由被告(即另一方)在越南的居住地或工作地的省级法院审理。
如无法确定被告在越南的住所(因其居住在国外),原告可选择自己在越南的住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特殊情况处理流程

  • 提交被告在国外的地址,并请求法院通过出入境管理局协助核实

  • 提供居住证明、护照、财产、子女等相关证据

  • 若原告在国外,需将材料进行领事认证并通过越南驻外使领馆提交诉讼申请

✔ 指导性文件

根据253/TANDTC-PC号(2018年)文件规定:若被告“故意隐瞒地址或拒绝回应法院”,案件仍可依法处理。

结论与实务建议

  • 若夫妻能远程达成协议且文件齐备并完成领事认证,**协议离婚(缺席)**是快捷且经济的选择

  • 若对方拒绝配合或无法返回,单方面离婚是合理路径,但需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婚姻破裂

  • 办理前应准备齐全、合规的材料,尤其要注意国外文件的认证与翻译

  • 处理时长平均为2–6个月,若涉及财产、子女争议,可能更久

  • 律师可远程支持,协助提交材料、出庭代为辩护,减轻当事人跨国奔波压力

➤ 如果您正面临配偶无法回越南办理离婚的情况,请考虑以下方案:

  • 协议离婚(缺席处理)服务:费用合理,周期快速

  • 单方面离婚服务:需律师协助收集证据、准备诉状并协助法院核实被告身份与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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