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外国国籍的人确实可能在越南被剥夺财产继承权,但这仅限于若干特定情形,而非因国籍本身所致。将"受领方式受限"与"权利实际丧失"相混淆,使不少海外越南人和外国人在程序中途放弃,从而失去本应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身为外国国籍者,您是否仍能继承父母在越南留下的遗产?若遗产是一套房屋,您能否在产权证上署名,还是只能"血本无归"?又如果您身在远方、多年未回国办理手续,您的那一份是否还在?这些问题令许多人忧心,因为"财产受领形式受限"与"被剥夺继承权"之间的界线极易混淆,而二者却通向截然不同的处理路径。下文将准确分析外国人究竟在何种情形下真正被剥夺或丧失继承权,并将其与仅是受领方式受限、但仍可保全财产价值的情形区分开来。
外国国籍并不自动消灭在越南的继承权
首先须明确:越南法律不会仅因一个人持有外国国籍而剥夺其继承权。留下遗产的权利与受领遗产的权利属于基本民事权利,对每一位个人平等予以保障。换言之,持美国、澳大利亚或韩国国籍的子女,与持越南国籍的子女一样,同处于其父母在越南的继承顺序之中。
对于具有涉外因素的遗产,首要的法律问题是:适用哪一国的法律?《民法典》依财产种类作出明确区分。由动产(现金、存折、股份等)构成的遗产,依被继承人所具国籍国家的法律确定;由不动产构成的遗产,则始终依该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确定。
这意味着,对于位于越南的房屋与土地,无论您或被继承人持何种国籍,越南法律都是决定您如何受领该份额的法律。而大多数误解恰恰由此产生,因为越南的土地法与住房法对外国人设有专门的限制,即对受领方式的限制,而非对继承权本身的限制。
在继续之前,有必要区分三个常被混为一谈、但权利相差甚远的群体。其一是仍保留越南国籍的旅居海外越南人,土地法将其视为与境内个人同等的"个人"。其二是越南裔海外侨胞,已取得外国国籍但具有越南血统。其三是没有越南血统的纯外国个人。距"越南血统"越远,对不动产的限制越严格,但继承的权利三个群体皆有。
真正使一个人丧失或被剥夺继承权的四项事由
当一个人确实无法受领遗产时,其原因几乎总是在于《民法典》下列四项事由之一。这些事由适用于一切继承人,包括外国人,不论国籍。
第一,被立遗嘱人剥夺继承权。立遗嘱人有权指定继承人,并"剥夺继承人受领遗产的权利"。若您的父亲或母亲留下合法遗嘱并于其中剥夺您的权利,原则上您不能依该遗嘱受领份额。然而,这一剥夺权并非绝对,因为法律仍保护最为亲近的一类家庭成员。
也就是说,若您是被继承人的未成年子女,或是其父、母、妻、夫,或是无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那么即使遗嘱未给您任何份额,您仍有权获得至少法定应继份额的三分之二。这一点是许多身在海外者所不知,因而容易被说服"一旦被剥夺便一无所有"。
第二,因自身行为而属于无权受领遗产的群体。法律排除对被继承人或对遗嘱实施严重行为的人。
实务中最常见的两种情形,是严重违反对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以及为谋私利而伪造或隐匿遗嘱。须注意的是,即使属于上述群体的人,若被继承人知悉该行为仍以遗嘱准其继承,则其仍可受领遗产。
第三,本人放弃受领遗产。这并非被剥夺,而是一种选择,但后果相同:您不再拥有该份额。放弃须以书面作出,并于遗产分割之前表示,且不得意在逃避自己对他人的财产义务。身在海外者有时在未充分预见后果的情况下,签署向境内亲属"让出份额"的文件,从而非出本意地丧失权利。
第四,任由请求分割遗产的时效届满。这是对身处远方者最为无声的"陷阱",将在下文风险部分详细分析。
就房地产而言,外国人通常只能获得价值,而不能署名
"外国人被剥夺房地产继承权"这一担忧,大多其实源于此处,且本质上是一种误解。法律并未夺走您的继承权;当遗产为不动产时,它仅限制您受领的形式。您仍是合法继承人,只是不在产权证上署名,而是获得该份额的价值。
其根源在于,《土地法》列举了哪些主体被认定为"土地使用者"。该名单包括境内个人、具有越南国籍的旅居海外越南人、越南裔海外侨胞,以及外商投资经济组织,但不包括纯外国个人。由于不属于"土地使用者"群体,外国个人即使合法继承,也无法被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这一机制之所以重要,在于它表明您并未失去财产。您可作为所继承土地的转让方或赠与方署名,即能够将自己的份额变现为金钱或价值。在尚未转让期间,继承人或其受托代理人向土地登记机构提交继承文件以更新地籍簿,并可委托他人看管土地。
就住房而言,逻辑类似,但依《住房法》处理。外国个人只有在满足法定条件时方可拥有住房,即获准入境,购买或受领不属于需保障国防、安全区域的项目内的商品住房,并在数量限额内(一栋公寓楼内不超过30%的套数,或在相当于一个坊的区域内不超过250套独立住宅)。若您所继承的住房超出上述条件,其结果同样是获得价值。
将三类继承人及其受领房地产份额的方式并列对照,情况会更为清晰:
| 继承人群体 | 在越南受领房地产遗产的方式 |
|---|---|
| 仍保留越南国籍的旅居海外越南人 | 可如同境内个人一样受领并在证书上署名 |
| 获准入境且属于可拥有住房对象的越南裔海外侨胞 | 可受领继承,并就附着于住宅用地的住房获颁证书 |
| 纯外国个人,或不属于可拥有住房对象的越南裔侨胞 | 仍可继承但只获得价值;可转让或赠与土地份额,但不能在证书上署名 |
一个值得记住的例外是:与在越南生活的越南公民结婚的外国个人,可如越南公民一样拥有住房并享有所有权人的权利。因此,您属于哪一群体,不仅取决于国籍,还取决于血统、入境状态与婚姻关系。这正是每一宗案件都须依其自身事实加以审视的原因。
身在海外时避免失去继承份额的程序
正确理解自己的权利只是其中一半,另一半是遵循正确的程序,使这些权利不致在办理过程中"流失"。对于目前身在海外者,合理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确定继承的依据,即存在合法遗嘱还是依法继承,并审查继承顺序:何人被剥夺、何人不受遗嘱内容影响而享有权利、是否有人属于无权受领遗产的群体。
- 准备并合法化在海外签发的身份文件(出生证明、结婚证明、死亡证明、护照):在提交前办理领事认证(领事合法化)及在越南的公证翻译。
- 在公证机构作出继承受领声明书或遗产分割协议,并依法履行公示程序。
- 对于您无权署名的不动产:选择将土地份额转让或赠与给符合条件的人以获得价值,或约定由符合条件的共同继承人取得实物,再向您支付相应价值。
- 若您无法回到越南:订立合法委托书,授权律师或代理人代您办理全部程序,与公证机构、银行、土地登记机构及共同继承人进行交涉。
- 在完成相关税费义务之后,方进入依外汇管理规定将价值或继承资金汇往境外的步骤,这是一项需及早准备的独立程序。
导致外国人真正失去继承份额的错误
颇为讽刺的是,实务中失去继承份额的大多数情形并非源于法律规定,而是源于本可避免的错误。以下是DEDICA最常遇到的情形。
因拖延过久而任由时效届满。这是对身处远方者最危险的风险,因为它悄无声息且不可逆转。
境内共同继承人自行申报继承时被遗漏。一种十分常见的情形是,越南的亲属在办理继承受领时"忘记"了身在海外的继承人姓名。此时您并未丧失权利,但须以继承申报遗漏继承人为由提起请求重新分割遗产的诉讼,该过程远比自始参与更为耗时。
将"只获得价值"误解为"血本无归"。不少外国人听闻不能在产权证上署名,便放弃房地产份额或任由他人全权处分。如上所述,您仍对相应价值享有权利;在此放弃,即等于自行失去实在的财产。
海外签发文件未经领事合法化。由外国机构签发的出生、结婚、死亡证明,若未经领事合法化及公证翻译,将被公证机构与登记机构拒收,致使案卷停滞,有时长达数月,并加大触及时效的风险。
误信"在遗嘱中被剥夺即份额终结"。许多当事人称,家人以其为身在海外的子女或另一配偶的子女为由,告知其"没有份额"。若您是被继承人的妻、夫、父、母,或未成年子女(或无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则无论遗嘱如何书写,您仍受法定应继份额三分之二这一最低保障。
无意间落入无权受领遗产的群体。诸如严重违反扶养义务,或为谋利而篡改、隐匿、伪造遗嘱等行为,可使继承人本人被排除。这是源于行为的风险,完全在各人的掌控之内。
外国人在越南继承财产时DEDICA的作用
鉴于身在海外、难以回到越南的当事人之特殊处境,DEDICA自始即就整体策略提供咨询:确定您属于哪一继承人群体、遗产由哪些种类的财产构成,以及让您真正获得自身份额价值的最短路径。我们指导海外文件的准备与领事合法化,并审查遗嘱与继承顺序,以尽早发现有关剥夺、遗漏或时效的风险。
当您无法亲临越南时,DEDICA依委托在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受领,与银行、土地登记机构及共同继承人进行交涉;在发生争议时进行协商,在不得不提起重新分割遗产之诉时参与法院诉讼;并陪同至执行阶段,为您拟订将财产价值合法汇至境外的方案。
结论
外国人不会仅因国籍而在越南被剥夺财产继承权。一个人真正丧失或被剥夺继承权只有四种情形:(1) 在合法遗嘱中被剥夺,但妻、夫、父、母及未成年子女或无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仍受至少三分之二份额的保护;(2) 因自身行为而属于无权受领遗产的群体;(3) 自愿放弃受领遗产;(4) 任由请求分割的时效届满,不动产为30年,动产为10年。尤其就房地产而言,外国个人通常不能在证书上署名,但这是受领方式的限制,而非权利的丧失:您仍可通过转让或赠与土地份额而获得价值。最重要的行动是及早着手,包括准备并合法化文件;若无法回到越南,则自文件审查阶段起即委托律师办理,以避免触及时效、避免被遗漏。
每一宗涉外继承案件在国籍、血统、财产种类及文件状态上都各不相同,而正是这些差异决定了您获得的是实物还是仅为价值。DEDICA律师事务所审查您的具体案件,明确您属于哪一群体,并为您制定方案,使您即便无法亲临越南也能获得自己的继承份额。在时效或某一被遗漏的程序夺走本应属于您的那部分财产之前,请联系DEDICA,就您的个别情况获得律师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依据撰写时有效的法律。每一案件均有其自身事实;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DEDICA律师以获得准确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