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先生 (化名,美国国籍) 向DEDICA咨询:
"几年前我母亲在胡志明市去世,留下一套房子。我和妹妹都住在美国,而占用房子的舅舅拒绝分割,还说我们住在国外就没有任何权利了。我想在越南法院提起遗产分割诉讼,但不知道要提交哪些材料,诉讼费大约多少,而且我无法经常回越南。"
DEDICA 法律咨询 即使您是居住在国外的美国公民,依然完全有权在越南提起遗产分割诉讼。尤其当遗产为位于越南的房产时,该案件还属于越南法院管辖。核心材料包括起诉书,以及证明继承关系的文件和有关遗产的文件;由外国机关出具的文件须经领事认证并办理公证翻译。在费用方面,遗产分割纠纷属于"有价额"案件,诉讼费按每人所分得遗产份额价值的一定比例计收,法院受理时您只需预缴约一半。需要立即留意的一点是诉讼时效,拖延越久,丧失分割请求权的风险就越大。
提起遗产分割诉讼所需的材料
遗产分割诉讼始于向法院提交的一套材料,其核心是起诉书。民事诉讼法典规定,起诉书须附具证明原告权利的材料和证据。
实务中,遗产分割诉讼的材料通常包括:
- 起诉书:写明被继承人、各共同继承人、争议遗产以及具体的分割请求。
-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死亡记录摘录)。
- 证明继承关系的文件:出生证明、结婚证、户籍等文件,以表明您属于某一继承顺序。
- 有关遗产的文件:房产证(sổ hồng)、购房合同、存折等,视财产种类而定。
- 原告及其他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
- 遗嘱(如被继承人留有遗嘱)。
如果一时无法收集齐全,您仍可凭现有材料提起诉讼,日后再按法院要求补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外国机关出具的文件(户籍文件、您在美国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须经领事认证并办理越南语公证翻译,法院方予受理。
关于提交法院:当遗产为房产时,案件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对您而言是一个令人安心之处。舅舅所说"住在国外就没有权利"的说法并不正确。当遗产为位于越南的房产时,无论当事人国籍如何、身处何地,纠纷均属越南法院专属管辖。
由于无法经常回越南,您可以委托越南本地律师代为起诉、预缴诉讼费并参与全部诉讼程序。
提起遗产分割诉讼应缴纳的诉讼费
遗产分割纠纷属于有价额民事案件,即您的请求可以折算为具体金额。因此诉讼费并非固定,而是按各人所分得份额的价值计算。
现行有价额第一审民事案件受理费标准如下:
| 所分得遗产份额价值 | 第一审受理费 |
|---|---|
| 6.000.000越南盾及以下 | 300.000越南盾 |
| 6.000.000越南盾以上至400.000.000越南盾 | 份额价值的5% |
| 400.000.000越南盾以上至800.000.000越南盾 | 20.000.000越南盾 + 超过400.000.000部分的4% |
| 800.000.000越南盾以上至2.000.000.000越南盾 | 36.000.000越南盾 + 超过800.000.000部分的3% |
| 2.000.000.000越南盾以上至4.000.000.000越南盾 | 72.000.000越南盾 + 超过2.000.000.000部分的2% |
| 4.000.000.000越南盾以上 | 112.000.000越南盾 + 超过4.000.000.000部分的0,1% |
例如,若您所分得的遗产份额价值约为20亿越南盾,相应诉讼费为72.000.000越南盾(36.000.000越南盾加上超过8亿这一档的12亿的3%)。提起诉讼时,您无需一次缴清:原告仅预缴法院估算诉讼费的约50%,最低300.000越南盾。预缴款在法院审结后结算;法院驳回的请求部分,您无需为该部分承担诉讼费。除诉讼费外,还可能产生财产估价费、公证费和文件翻译费。
结论
由此可见,即使您是居住在国外的美国公民,依然有权在越南提起遗产分割诉讼;涉及房产时,正是越南法院享有管辖权。核心材料包括起诉书、死亡证明、证明继承关系的文件以及有关遗产的文件,其中在国外出具的文件须经领事认证和公证翻译。诉讼费属有价额类型,按您所分得的份额计算,提起诉讼时仅预缴约一半。请留意房产30年的诉讼时效,切勿拖延;若无法回国,您可委托越南本地律师代为办理全部手续。
DEDICA可远程为您提供支持:准备并审核诉讼材料,指导在国外签署文件的领事认证与公证翻译,依授权代表您参与越南法院的诉讼程序,并就判决生效后将遗产份额转移至境外的方案提供咨询。如需律师审核您的材料并就具体情形估算诉讼费,请联系DEDICA。
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每起继承案件的情节与材料各不相同,请咨询DEDICA律师以获得针对您具体情形的准确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