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作为一名在越南的外国人,如果遭遇了大额诈骗或受到身体伤害,却语言不通且可能即将离境。许多身处此境的人认为自己无能为力,或只能依赖大使馆。从一开始就误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可能会导致您丧失起诉请求权、错失索赔机会,以及错过不可追回的法定期限。
作为在越南遭受侵害的外国人,您是否享有与越南公民同等的法律保护?如果您不会说越南语,谁来为您翻译,且您是否必须自费承担该费用?如果您在案件结束前已经回国,您的权利还能得到保护吗?这些困惑导致许多外国受害者过早放弃。下文将分析您作为受害者的法律地位、参与诉讼的流程以及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必须规避的风险。
受害者身份与外国人的核心权利
首先必须确认:越南刑事诉讼法对受害者不分国籍。当犯罪行为发生在越南领土上且您直接受到损害时,您即被认定为“受害者(bị hại)”,并享有刑事诉讼法赋予该身份的所有权利。
这一定义涵盖了个人外国人及外资企业。无论是被偷窃钱包的游客、受到伤害的专家,还是被员工侵占财产的FDI企业,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这意味着什么?您绝非自己案件的旁观者,您有权主动参与并影响案件的解决方式。
受害者的权利非常广泛。您有权获知并被解释您的权利与义务;有权提供证据、文件、物品并提出要求;有权申请鉴定、资产定价;有权获知调查结果;有权参加庭审、发表意见并辩论以保护自身利益。特别是第62条明确规定,受害者有权“提出处罚、赔偿金额、赔偿担保措施的建议”,以及“自我辩护、聘请他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换言之,您可以就罪犯的刑事责任和对您的赔偿金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外国人面临的最大障碍通常是语言,而法律对此已有预见。诉讼中的官方语言是越南语,但您有权使用本国语言。
在此情况下,当诉讼参与人不会使用越南语时,由诉讼办理机关指派翻译,并由该机关支付报酬(第70条)。如果您有理由认为翻译不诚实或不客观,您也有权申请更换翻译。这是许多外国人所不知道的,导致他们在完全不理解内容的情况下签署了笔录。
从举报到案件终结的流程
以受害者身份保护自身权利需经历以下循序渐进的步骤。掌握这一流程有助于您了解所处阶段及后续行动。
- 举报、报案。 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主管机关报告犯罪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所有举报、报案“必须被完整接收并及时处理”,且机关“不得拒绝接收”(第145条)。如果您曾被推诿或被告知“小事不处理”,请知晓拒绝接收举报是违法的。
- 调查机关核查并作出决定。 自收到举报、报案之日起20天内,调查机关必须作出以下三种决定之一:立案、不立案或暂时中止。对于复杂案件或需多地核查的案件,该期限可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并可延长一次,最长不超过2个月(第147条)。
- 参与调查与起诉过程。 立案后,您可以提供证据、申请鉴定、资产定价,并获知调查结果。这是界定案卷及损害价值的阶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后续结果。
- 参加庭审。 在法庭上,您发表意见,请求审判长询问被告人,辩论以保护权益,并提出赔偿要求。
- 若判决不满意可上诉。 受害者有权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或决定提出上诉(第331条),期限为自宣判之日起15天内(第333条)。
针对特定罪名有一项非常重要的特殊规定:某些犯罪仅在受害者本人要求时方可起诉。
该组别包括特定程度的故意伤害、侮辱罪等其他侵害罪。如果您是这些罪行的受害者但未提交起诉要求,案件将不会开启。反之,如果已要求起诉后又撤回,案件必须中止,且您无权再次要求(因受到胁迫而撤回的情况除外)。这既是权利也是双刃剑,决定前务必深思熟虑。
为了避免在陌生的系统中孤军奋战,法律允许您聘请他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该保护人可以是律师,拥有提供证据、在调查机关对您录口供时在场、在调查结束后阅读并复印与保护您权益相关的案卷资料、参与庭审质询与辩论的权利。对于外国人来说,这是克服语言与程序障碍最有效的方法。
索赔:受害者身份与民事原告
许多外国人最关心的不仅是罪犯受到何种惩罚,而是能否追回资产或获得损害赔偿。在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会同时解决。您可以以受害者身份索赔,或在提交损害赔偿申请后以民事原告身份索赔。
关键点在于,赔偿金额取决于损害的证明程度。如果您未能提供足够的凭证、发票、资产定价结果或伤情鉴定,法院将缺乏依据强制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对于外国人而言,收集并将这些文件(特别是境外签发的文件)进行合法化及公证翻译,需要尽早并正确准备。
法律风险与常见实务误区
最常见且严重的误区是认为大使馆或领事馆能处理一切。事实上,发生在越南的犯罪行为需依照越南法律解决。领事机关可在有限范围内提供协助,如领事探视、推荐律师名单,但他们不会代替您参与诉讼、提供证据,也不会在法庭上为您辩护。过度依赖领事机关常导致您放弃了法律赋予您的权利。
第二个误区是错过或错误使用起诉要求权。对于仅在受害者要求时才起诉的罪名,保持沉默意味着案件不会开启。许多外国人不知情,以为警察会自动处理,待了解时已错失良机。
第三个误区涉及口供与笔录。在没有可靠翻译的情况下,您可能在内容记录不准确的笔录上签字,或在不同工作阶段陈述前后矛盾。这些矛盾日后会被利用来削弱您的立场。请记住,您有权要求翻译并申请更换翻译,请务必行使此权利。
第四个误区是没有任何准备就离开越南。刑事案件可能持续数月,甚至进入二审阶段。如果您回国前未授权保护人、未留下联系方式及必要资料,您将面临无法追诉案件及错过非常短暂的15天上诉期的风险。
最后是关于损害证据的误区。若索赔时没有证据证明损失价值,您的要求将缺乏根据。境外签发的文件、发票、合同通常需要经过领事认证和公证翻译后方可在越南有效使用,这是许多人忽视的环节。
DEDICA在您作为外国受害者时的角色
DEDICA在整个刑事案件过程中代表并保护外国个人受害者及外资企业的权益。我们注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护人,在调查机关录口供时在场以确保笔录如实反映您的意图,收集并强化关于犯罪行为及损害价值的证据,申请鉴定与资产定价,并参与庭审辩论以要求正当惩罚与充分赔偿。
对于身处国外的客户,DEDICA成为跟进案件、更新进展、处理文件领事认证与公证翻译的联络点,并确保不漏掉如上诉期限等关键时间节点。您无需长期滞留越南,权利即可得到保障。
结论
作为在越南受到侵害的外国人,您享有法律赋予的完整受害者权利。保护权益流程分为五步:(1) 向主管机关举报犯罪,机关不得拒绝接收;(2) 调查机关在20天内核查并作出决定,最长可延长至2个月,并可延长一次;(3) 参与调查,提供证据并申请鉴定、定价;(4) 参加庭审发表意见并提出赔偿要求;(5) 若判决不满意,在15天内上诉。外国受害者最容易犯的三个错误是:过度依赖领事机关而未直接行使权利、在仅由受害者要求的罪名中放弃或误用起诉权、未授权保护人即离开越南。您有权使用本国语言并使用翻译,有权聘请律师作为保护人,并有权索赔。最稳妥的策略是从举报阶段即聘请保护人参与,而非等到案件定型后再介入。
每个涉及外国因素的刑事案件在罪名、诉讼阶段和损害类型上均有所不同。DEDICA律师事务所从报案、证据收集,直至法院判决赔偿与强制执行,即使您无法在越南,我们也将全程伴您同行。请联系DEDICA,让律师评估您的具体案例并制定保护方案。
本文内容基于撰写时的法律法规,供参考之用。每个案件取决于具体的案卷、证据及诉讼阶段;请咨询DEDICA律师以获得针对您案例的准确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