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 女士(化名,澳大利亚国籍、越南裔)向DEDICA咨询:
"我母亲两年多前在胡志明市去世,留下一套已取得房产证(sổ hồng)的房屋。我和妹妹都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住在悉尼。父亲一方的几位亲戚住在那套房屋里,声称母亲生前已经“赠与”他们,因此拒绝分割。我想起诉以主张我们姐妹的份额,但不知道应当在澳大利亚还是在越南起诉,也担心因为工作原因是否必须多次回越南出庭。"
DEDICA 法律咨询 即使您已取得外国国籍并定居海外,您也完全有权在越南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对于位于越南境内的房屋而言,这几乎是唯一的途径:此类纠纷属于越南法院的专属管辖,澳大利亚法院无法代为处理。同样重要的是,法律允许通过受托代理人提起并参加诉讼,因此越南律师可以代您办理几乎全部事务,您无需辞去工作往返奔波。以下为法律依据和具体步骤。
越南法院享有管辖权,房产更属专属管辖
您母亲在越南去世并留下遗产,而继承人持外国国籍并居住在海外。这是一起“涉外”继承案件。即便如此,越南法院仍享有管辖权,因为房屋位于越南境内,且争夺您份额的人就居住在越南。对于房产,规定更为明确:涉及越南境内房产的纠纷属于越南法院的专属管辖。
对您而言,"专属管辖"具有非常实际的后果:您无法将胡志明市这套房屋的纠纷提交澳大利亚法院审理。即使外国法院就该房屋作出判决,该判决在越南也几乎无法获得承认与执行。换言之,越南既是正确的管辖地,也是唯一的管辖地。这也符合一项原则:对不动产行使继承权,依不动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确定,即越南法律,而非您居住地的法律。
那么应向何处起诉?遗产为房产的,仅房产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自2025年7月1日法院体系重组后,当事人居住在海外的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区级人民法院(Tòa án nhân dân khu vực)一审审理,而非以往的省级法院。
在海外提起诉讼:您需要做什么,是否必须回越南
这是身在远方的当事人最大的担忧,因此需要明确说明:为进行继承诉讼,您无需持续身处越南。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其合法代理人提起并参加诉讼。
许多人常有一个误解:法律仅禁止在离婚案件中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诉讼;而财产、继承纠纷则完全可以委托。因此,您可以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范围内,委托越南律师代为提起诉讼、提交证据、参加调解与庭审。在海外提起诉讼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制作并合法化授权委托书。 您可在越南驻所在国使领馆签署对律师的授权委托书,或在当地公证后办理领事认证(合法化)及公证翻译,以便在越南使用。
- 准备证明文件。 母亲的死亡证明;证明母子关系的文件(出生证明、户籍文件);房屋相关文件(房产证)。境外出具的文件也需办理领事认证及公证翻译。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向房屋所在地的区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分割遗产并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 由律师代您推进诉讼。 从立案、调解到庭审,代理律师与法院及各共同继承人沟通;您可远程跟进,确有必要时再回越南。
- 执行判决并将所得汇回境外。 生效判决是办理过户和分割遗产的依据;所分得的份额可以出售,并依法将款项汇往境外。
不宜拖延的是起诉时机。当您的遗产份额在他人手中时,拖延越久风险越大:房屋可能被过户、转售给第三方,或共同继承人在"遗漏"您的情况下自行办理继承申报。
结论
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您可以在越南提起继承纠纷诉讼,且就胡志明市这套房屋而言,唯有越南法院享有管辖权,而非澳大利亚法院。您也无需辞去工作多次出庭。需要做的是:(1)为越南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在澳大利亚办理文件的领事认证;(2)准备证明继承关系和房屋的文件;(3)向房屋所在地的区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由律师代为推进诉讼;(4)尽早行动,因为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受时效限制。地理距离不会夺走您的继承份额;关键在于在正确的地点、以正确的方式、在正确的时间提起诉讼。
如果您身在海外,而您在越南的遗产份额正被他人占有或处分,DEDICA可接受委托,自始至终为您代理:准备并合法化境外文件、提交起诉状并参加法庭诉讼、跟进至执行阶段,并就如何将您的遗产份额汇回境外提供咨询。如需律师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和案件方向进行评估,请联系DEDICA。
本内容为发布时的参考信息;每个案件情节各异,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DEDICA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