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开设餐饮(F&B)连锁,外资投资者面对的不是单一一张许可证,而是随门店数量增加而重复出现的一系列证照,每一种都有各自的条件和有效期。任何一家新开门店若延误办理食品安全证书,或遗漏消防义务,一旦主管部门检查,该门店随时可能被要求停业整顿。
餐饮服务业是否真的需要像坊间流传的那样办理零售分销许可证?新开一家门店是否要把整套审批流程重新走一遍?如果连锁品牌还兼营酒水,是需要单独申请许可证,还是只需登记即可?许多外资企业往往是在实际运营之后才发现,这些证照并非一次性办理就完事,而是按照每个经营场所的面积、规模和性质分散在不同环节,如果没有人持续跟踪,很容易遗漏。本文将系统梳理现行法律框架、需要完成的具体流程,以及外资在越南运营餐饮连锁时常见的失误。
餐饮服务业是否真正向外国投资者开放
根据2025年《投资法》,一般原则是外国投资者适用与国内投资者相同的市场准入条件,但政府公布的限制类行业名录中所列行业除外。
外国投资者市场准入限制行业名录公布于第96/2026/NĐ-CP号议定附录一,分为两类:尚未开放市场准入的行业,以及有条件开放市场准入的行业。逐一核对这两份名录可以发现,餐饮服务、餐厅经营均不在其中。这意味着,就市场准入原则而言,外国投资者开设餐厅、饭馆与国内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该行业不受外资持股比例的专门限制。
容易混淆的一点在于餐饮服务与货物分销、零售活动之间的区别。第09/2018/NĐ-CP号议定规定了经营许可证和零售网点设立许可证,但该议定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外商投资经济组织的货物买卖活动及与货物买卖直接相关的活动,并不涵盖餐饮服务。
换言之,如果连锁品牌只提供堂食餐饮服务,不单独经营包装商品零售业务,则该项活动无需依据第09/2018/NĐ-CP号议定申请经营许可证或零售网点设立许可证。若连锁品牌另外拓展出售咖啡豆、盒装糕点等包装商品的外带零售业务,作为独立经营活动,则该部分需要单独审查,因其可能落入货物分销的调整范围。
各经营场所需依次办理的证照
设立运营连锁品牌的法人主体,包括申请投资登记证书和企业登记证书,属于基础步骤,DEDICA已在其他文章中单独分析。更容易被忽略的是运营层面的证照,这些证照必须按每个经营场所分别办理,而不能全连锁共用。
首先是食品安全条件合格证书。《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经营场所获得该证书应具备的条件。
由于此处"经营场所"是按具体的加工经营地点认定的,每新开一家门店都必须单独申请证书,不能沿用首家门店已获颁的证书。审批权限根据行业领域归属农业与环境部或工贸部,现行依据是第46/2026/NĐ-CP号议定(自签署公布之日起取代第15/2018/NĐ-CP号议定)。该证书并非永久有效。
其次是消防义务,同样按各经营场所的面积而非整个连锁体系的规模确定。指导2024年《消防、灭火及救援救助法》实施的第105/2025/NĐ-CP号议定,对餐饮服务场所规定了具体的面积门槛。
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该场所即属于消防管理对象,须履行《消防、灭火及救援救助法》第23条规定的义务:制定与场所相适应的消防安全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制定灭火及救援救助预案,并指定负责人或组建现场消防队伍。若建筑楼面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该场所还须列入强制火灾爆炸保险的投保名录。至于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归入商业建筑类别的大型门店,则须在施工前完成消防设计审批,并在竣工后通过消防验收、取得验收结果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最后,若连锁品牌兼营现场酒水销售,这一点与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认知已有所不同。修订第105/2017/NĐ-CP号议定的第17/2020/NĐ-CP号议定,已取消现场消费酒类销售的许可证要求,改为登记制。
该项登记按经营场所逐一办理,须在门店所在地的县级经济科或经济基础设施科完成,而非办理一张许可证后适用于全部门店。
实务中常见的风险与失误
最常见的失误往往不出现在第一家门店,而是出现在连锁品牌扩展至第二家、第三家门店的过程中。不少投资者认为总部或首家门店已取得的食品安全证书可以通用于整个体系,直到检查组前往新开门店检查时才发现证照缺失,被开具整改记录,严重的甚至被要求停业整顿,直至取得证书为止。
另一种失误源于对零售许可证过时信息的依赖。由于不少网络咨询渠道仍将"经营许可证""零售网点设立许可证"列为一切涉外商业活动的必备证照,部分投资者因此耗费时间和成本申请并不适用于纯餐饮服务业务的许可证,反而忽略了食品安全、消防等真正相关的义务。
在消防方面,常见的误解是认为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小型门店完全无需顾虑消防问题。实际上,未达到该门槛的场所虽不必履行第23条对正式管理对象规定的全部义务,但仍须遵守用电安装、使用等一般消防安全规定。反之,一旦门店扩大超过面积门槛,相关义务即刻产生,而非等到发生事故后才被提醒。
在现场酒水销售方面,失误则出现在两个相反的方向。部分投资者仍按已废止的旧规定准备许可证申请材料,另一些投资者则误以为既然只需"登记",这一步骤便可作为形式手续省略。实际上,向县级经济科办理登记仍属强制性义务;若省略此步骤,仍可能被按无证经营酒类处理。
DEDICA在持续跟踪各门店运营证照方面的作用
上述各类证照的共同点在于,它们并非一次办结,而是分散在每个经营场所、各自不同的时间节点上:食品安全证书三年一次,消防义务随每家新门店的面积产生,酒类经营登记按门店逐一办理。对于持续扩张或计划持续扩张的连锁品牌而言,若内部管理团队尚不熟悉越南法律体系,要自行跟踪全部时间节点并不容易,很容易出现遗漏。
DEDICA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如同紧密跟踪连锁品牌运营情况的外部法务部门:按经营场所逐一梳理证照现状,提前提示即将到来的换证期限,并在新议定出台改变适用条件时及时更新信息。当新门店需要办理食品安全证书、消防材料等新证照时,DEDICA将与专职证照团队协作及时处理,确保新门店不会因证照缺失而被迫延迟开业。
结论
本质上,餐饮服务业并不属于市场准入限制行业名录,因此外国投资者在越南开设F&B连锁,该项经营活动无需申请零售分销许可证。但要让每家门店合法运营,仍须按顺序为每个经营场所完成以下事项:办理单独的食品安全条件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须在到期前6个月申请换证;核查经营面积以确定相应的消防义务,从基础管理,到强制火灾爆炸保险,再到大型建筑所需的消防设计审批与竣工验收;若现场销售酒水,则需向县级经济科办理登记,而非申请许可证。最常见的失误不在于第一家门店证照不全,而在于扩展到下一家门店时忘记原样重复这些步骤。建议您现在就着手梳理正在运营的各门店证照现状,再考虑开设新门店。
若贵连锁品牌正在运营多家门店,或计划进一步扩张,DEDICA可协助按经营场所梳理证照现状,并跟踪即将到来的换证期限,让您能够专注于业务经营,而非疲于应付行政手续。欢迎联系DEDICA,就贵连锁品牌的具体运营模式进行深入沟通。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依据撰写时点的现行法律规定整理而成。具体适用条件可能因各连锁品牌的规模、地点及经营模式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咨询DEDICA律师,以获得针对贵方具体情况的准确法律意见。





